神州大地的地方电视台无不在整天播放着假冒伪劣产品的电视广告,而且能在30分钟的电视剧里插播上2个小时的广告也不为过。现在地方台除了新闻节目勉强观看以外就是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了。其他节目基本上连我妈妈都不会看上一眼。一男一女两个疯子主持人,用着不买就能死的语气和超级夸张的眼神,兜售着廉价到底的产品,说的津津有味。单单从广告费上就能证明其伪劣产品背后一定蕴藏着暴利的事实。广告的时间少则几分钟,多者10几分钟,循环播放,雷死人不偿命。央视的有些时段的广告在屏幕上都会有提示广告时间的长度,让我不得不联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我们的有线电视服务是从当地的有线电视公司购买的。既然是买的,消费者就有知情权,有权知道我一年买了多少时间的广告,多少时间的电视节目。我看现在的情形是有线电视台的绝对垄断。不交钱就不用看。这种垄断比电信的垄断来的要彻底,更来的更要命。有线电视台本身是一种自然垄断,但是这种自然垄断是受交易费用的影响的。具体说是由于电视台可以在观众换频道之前的这段时间里随意支配消费者剩余,是这部分不清晰的产权模糊产生了交易费用。而这部分交易费用可大可小,正看到喜欢的电视节目突然加上一段恶俗不堪的垃圾广告让我恶心百倍,是用金钱不可衡量的。所以说,要是能够哪天广电总局强迫电视台在广告时段提示广告时长,那才是真正的除暴安良。
有线电视台从消费者手里夺走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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