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纠纷一般有三种方式,可以归结为三个字:力、理、利。“力”对应的是暴力解决,比拼谁的拳头更硬,或者说静坐、游行示威等。“理”则是上法院讲理,通过诉讼解决。“利”则是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方案,也就是说,用利益来促使双方相互妥协,达成协议。前两种方式对企业来说,都会带来很多的负面效果。暴力解决就不用说了,它可能要让行为者付出鲜血、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即便诉讼解决,也会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财力以及时间成本。同时,诉讼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没有人敢保证诉讼结果一定会是什么样的。而且更麻烦的是,在美国,打官司可能并不影响双方的商务合作,但中国人一般都觉得,一旦打官司,双方交情就没了,合作基本就不可能了。不行就起诉他们!反正不打算和他们来往了!诉讼对商务合作关系的伤害由此可见一斑。所以企业即使赢了官司,失去的可能更多。相比较而言,第三种方式是最好的一种,成本相对较低,也有利于形成和谐共赢的关系。企业内外关系都和谐了,也有助于企业业绩的增长,这也是间接地帮助企业增加利润。
解决纠纷的力、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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