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宁让开发商倒闭也不要让炒家跳楼
很多网友无法解释广东最近出台的十五条,纷纷给我留言,一定要让我解读一下。说实话,我是没有想到广东会出台这样的十五条,理由是,广东房地产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并且最早进入调整,已经出现了良好运行的迹象,只要经济上不出现大幅滑落,顶多只有几个负债率较高的开发商会倒闭,不会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令人痛心的是,广东省为了给开发商解套,为了挽救华南五虎,最终出台了这样的目的是刺激炒家重新入市的十五条,用大量炒家的鲜血染红开发商的金牌榜。
广东靠近香港,也是房地产最早市场化的省份。由于中国房地产的开发模式决定其投资行为的价值取向,很多人靠炒房子炒地赚了钱,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因此,在2006、2007两年,连上街买菜的老太太都参与售楼处的排队领筹,许多职业炒家已经抛弃了自己的生意,忘记了自己的专业,只能靠炒房子赚钱。这些人只要市场有一点动向,就会不顾一切的扑进去,可以说,是一种飞蛾扑火式的壮烈。关键是,只要政府不是有意诱导,凭他们对市场的敏感和经验,是不会出大的问题。
可是,广东的十五条说到底是为了把开发商解救出来,而有意诱导炒家入市。十五条首先明确要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在此基础之上,大力鼓励普通商品房消费,其具体“托市”措施包括:住房公积金将比照商业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以保持住房公积金相对于商业贷款的利率优惠;各地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上浮10万元至2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至30年,并适当提高缴存比例;职工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也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2009年个人转让自用两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所得,不负担个人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而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其契税按1%征收;港澳台居民在广东省境内购买住房,2009年可执行内地居民同等政策。
省政府的官员也许并不知道,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广东省楼市炒家的构成已经改变,港澳台的炒家比例大幅减少,韩国炒家全线撤退,现在的炒家主要是广东本地人和一批新移民,因此,取消限外令对楼市不会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取消限外令作为一种楼市炒作的概念,其杀伤力非常巨大,足以诱导广东本地的炒家不顾一切投入楼市,因为,他们曾经尝到过港澳台炒家入市的甜头,就广州深圳来讲,哪一波楼市炒作不是港澳台炒家引起的,这次取消限外令,尽管无法诱导真正的港澳台炒家重新入市,但是足以让广东本地炒家殊死一搏,他们有的亏了钱,正在找机会版本,有的荒废了生意只能靠炒楼赚钱。
接下来的局面,不用等时间来验证,我们也能想象得到。尽管央行和银监会一再重申,二套房贷不能取消,但实际上十五条已经宣布取消了,尽管在措辞上比较模糊,但是,却是无法推诿的。取消十五条和取消限外令,都不是为了刺激自住型普通住宅的消费,与中央政府的政策意图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是对中国经济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样也是对楼市炒家的不负责任,由此引发的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我们已经看到,十五条之后的广东,广深两地成交量刚刚放大,一些楼盘就开始迎合炒家的意图,开始哄抬房价,深圳宝安中心区一些没有解套的炒家,开始哄抬房价,有的楼盘已经是一天一个价,造成一种短缺的市场状态,诱发买家。这是刺激消费吗?这是解决自住型需求吗?不,这是彻头彻尾的鼓励投机。
十五条当中,当然少不了救开发商的政策,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不是出卖政府公权,只要不是过分危害纳税人的利益,毕竟政府和开发商兄弟一场,有难不帮也说不过去。所以,鼓励商业银行对资质良好的开发商发放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支持部分信誉良好、资产优质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支持在境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在境内发行A股,拓宽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等,这些都没有关系。至于已进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企业,在清算过程中由于资金流暂时出现困难而无法及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在纳税期限内作出分期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划,并按计划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还有,对在2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确实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用地,由土地使用者申请并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这条应该持审慎态度。
全球的经济危机还在蔓延,全球的不动产都在向下估值,什么时候见底,以什么状况见底,是谁也说不准的,在这种相对恶劣的经济环境下,诱导炒家入市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不是政府要冒很大风险,而是炒家要冒很大风险。一个有良知的政府,是应该充分尊重经济规律,以市场手段解决市场问题,而不是把风险往个体生命上转移,由此引发的后果不是像开发商破产一样只是经济和法律问题,而是公德和社会正义问题。一旦这次疯狂入市的炒家,遭受经济危机的更大打击时,面对炒家的跳楼,不见得比面对开发商倒闭要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