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劣汰是人类的生存法则吗??
----答新浪网友薛哲厚先生问
作者:武候坡
新浪网友薛哲厚先生在我的新浪博客留言,道: 据说,精子与卵子的结合就存在万千精子竞争一个卵子的情况,那么,1,优胜劣汰是人类的生存法则吗? 2,有人说优胜劣汰是动物界的丛林法则,那么,人类的法则是不是因为人具有智慧而导致优胜劣汰过程中其凶残程度更甚于动物界呢?——学生我研究过您的一些言论,知道您是高段位的学术专家,请不吝赐教为感!
首先谢谢薛哲厚先生的信任.需要啰嗦一句的是:我只是一个地道的普通打工者,是所谓的第一代农民工,生于七十年代,资历和学识极其浅薄,不是什么高段位的学术专家.
在我看来, 薛哲厚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既是一个宏大的哲学命题,也是一个具有社会现实意义的人类发展应遵循什么原则的方向性问题.现在我用文章的形式予以回复,意在阐明我的观点,加强思想交流.希望薛先生能读到并不吝赐教是荷!
精子与卵子的结合就存在万千精子竞争一个卵子的情况,是否属实,我不得而知.但在我看来,从哲学的观点,从单纯生命起源和生物发展进化的角度来看, 优胜劣汰是人类的生存法则这一哲学命题,是没有错的.因为作为生物群体之一的人类,优胜劣汰的确是人类面对自然面对其他生物群体,在其生命原始阶段进行生存的一种客观事实和所遵循的自然规律.但从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类道德方面来讲,它不应该成为人类在人类社会中的生存法则.尽管优胜劣汰这一命题,的确含有人类在其社会发展过程值得借鉴的某些合理因素(比如说竞争),尽管在人类社会发展和现实社会中确有优胜劣汰的事实和现象,但这并不足以说明优胜劣汰就是完全符合人类的生存法则的,更不能将优胜劣汰中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简单的等同于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原则,在人类社会中加以提倡和推广,而是应该加以遏制,因为这是人类不同于其他生物的追求公平正义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目前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有人的确是把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直接歪曲成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机制加以倡导和使用,这实际上是别有用心者或者说是某些社会强势人群假借该命题挟带私货,将其作为谋取自身不法利益寻求理论上的根据.这种做法,扩大和扭曲了达尔文优胜劣汰这一生物进化哲学命题的本来含义,彻头彻尾的将人动物化,彰显和放大了人作为生物群体之一的动物性的丑陋阴暗的一面.
总之一句话, 优胜劣汰是人类的生存法则这一观点,作为历史上的单纯的生物进化论,是合理正确的;但将其不加改造的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理论依据,将其作为市场机制的核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赤裸裸的推广贩卖和实行,则是完全错误的,应该加以批判和扬弃.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确是生物进化的自然规律和客观事实,也是达尔文生物进化自然选择理论的一个基本论点.该论点其核心是物种变异,主要意思是指生物在生存竞争中适应力强的保存下来,适应力差的将被自然淘汰. 在达尔文看来,生物学规律影响着所有生物,包括作为生物的人类在内。所有生物有机体在资源有限这一情形下的数量增长,都将导致生存竞争。而某些生理和心理特征将使个体在生存竞争中处于有利或不利地位。这些特征被选择出来通过时间加以遗传,将在适当的时候导致新物种的出现和另一些物种的消亡。由此,达尔文得出了一切生物都有高速率增加的倾向将不可避免地就出现生存斗争。
这种理论如果仅仅用于生物进化,相对于自然界和一般意义上的生物群体,无疑是正确的.但达尔文的这种进化理论并不仅仅限于自然界生物界,作为一个生物学家兼社会哲学家,他还将该生物进化论引入到了人类社会,用该理论解释人类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因,这就是所谓的达尔文社会进化论,也被称之为社会达尔文思想,这就有失偏颇。
在我看来,由于历史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由于达尔文作为人的阶级属性的局限,必然导致达尔文社会进化论存在着天然的缺陷.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他将人类社会简单的等同于自然生物界,将既具有生物普遍性但又完全有别于其他一切生物的人,和一般的生物或者说是动物简单完全的等同.这实际上是非常荒谬的.因为人和其他生物或者说是动物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人和其它生物一样,具有相同的自然属性和面对自然被动的一面,但也有其他任何生物没有的能动一面,也就是说,人和别的生物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人不仅只是能简单的适应遵循和争斗,还有其他任何生物不具有的能动改造沟通和协调.这也就决定了人类社会既有自然属性的一面,但也有不同于自然生物界的社会性的能动的一面.所以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生物进化理论,简单的嫁接到人类社会,作为人类的生存法则加以宣扬和倡导,就极易造成人类社会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弱肉强食的丛林现象,而这正是人类文明所不齿的.
到目前为止的一切事实表明, 能正确解释人类社会矛盾和发展动因的唯一学说,依然只是马克思主义学说.马克思认为,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等不同社会形态,并将社会进化的终极原因归结为经济。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阶级斗争则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主义学说对达尔文的社会进化论作了合理的批判和扬弃.它既承认了人作为生物具有自然属性的一面,又科学的揭示了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具有阶级和社会属性的一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所谓阶级斗争理论,不是指单纯的暴力革命也不是凭空倡导暴力革命.马克思本意是说: 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事实,是人类社会形态更替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规律和根本动力,是要人们自觉遵循这一历史规律并用这一规律来改造自身和社会.而遗憾的是.今天马克思这种阶级斗争的学说被庸俗化了,甚至被人篡改了本意,诬蔑成恐怖理论而加以鞑伐.
我之所以附带阐释马克思主义学说,是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只有用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立场和观点,才有可能科学正确的回答薛哲厚先生提到的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人类的法则,并不是因为人具有智慧而导致优胜劣汰过程中其凶残程度更甚于动物界.而是因为人基于不同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利益,从而怀着不同的目的,将优胜劣汰这一自然进化论嫁接到现实社会为其自身利益和目的服务,从而将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优胜劣汰中的些许合理因素,被别有用心的放大和扩大甚至扭曲,从而导致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可控的竞争变成了丛林中的弱肉强食现象,甚或致使其凶残程度更甚于动物界.所以,这不是人类智慧的过错,而是阶级利益和人自然属性阴暗面驱使的结果.
有人将人类社会政权更迭社会形态更替的历史,简单说成是暴力基础上的优胜劣汰的历史.这实际上是不科学的,至少是不准确的,因为它无法解释社会政权更迭社会形态更替过程中社会阶级力量发生转化这一动态的历史过程,模糊了人类不仅会因生存而发生优胜劣汰式的个体竞争或争斗,而且还会因渴求更大的阶级利益而发生阶级斗争甚至战争等更为复杂的人类社会现象的实质.
如果将优胜劣汰作为人类生存的法则并加以合法化,必将引发众多的社会问题,体现出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其凶残程度更甚于动物界的丑恶.就可能会出现种族优越论种族灭绝论,劫贫济富,歧视有理,剥削高尚等丑恶现象.
这里尤其要提到的是: 如果将优胜劣汰作为人类生存的法则,一旦和不加限制的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相结合,将会迅速摧毁人类社会所信奉和构建的公平正义道德良知,这种情况相信我们已经在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有所目睹.在我看来,自由市场经济虽然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它也极大地激发人们占有财富掠夺财富的贪婪无限的阴暗私欲, 极易将自然界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变成统治阶级和强势社会人群利益最大化的行事准则,造成金钱万能物欲横流的社会病态.所以不受约束的自由市场经济一旦和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相结合,就天然具有造成社会两极分化形成阶级对立、甚至是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交恶的弊端,极易使人类社会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然而我相信,上帝赋予人类思考和智慧,既是让人类区别于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其他生物,更是给了人类根除人类社会中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依靠和武器.人类的智慧,不是让人类变得邪恶和丑陋,而是让人类社会借鉴优胜劣汰中合理的竞争因素,在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中找到向前奋进的某种善意的启示,让人类摒弃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消除弥漫在身体上因从丛林中走出来的曾带有的动物气息,在人类社会构建的独有的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中走向兴盛!
---2009年03月01日武候坡于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