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开通“12380”举报网站,主要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
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使“12380”举报网站成为群众有效监督的可信窗口。
但是,在举报须知的第三条规定: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一条实际上就是不让人举报的。要求举报人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是对的。如果,举报人实事求是地反映的问题是真的。假如,调查人查不出来,举报人岂不成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罪人了吗?
为什么老百姓反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问题这样一个光明正大的事情要隐名埋姓象做贼似的偷偷的举报?担心的就是调查人查不出来,到头来落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罪名。
这样,谁又为选人用人问题去说实话、说老实话,到处举报而承担那么大的风险干什么呢?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建议:将“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一条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