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决定,从2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国开展一次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的专项治理活动。早前还有报道称,正在起草中的有关法规草案,拟对“黑车”予以最高10万或20万的罚款。
如此一来,正规“的哥”与出租车公司将会拍手称快,去年多起“罢运”事件的矛头之一正是“黑车”。也可以想象,一些“黑的哥”会迎风而倒,遭受重罚,另一些“黑的哥”会望风而逃,暂且收敛。按以往的经验,风头一过,卷土重来未可知。
还有一种当事人,就是那些习惯依赖“黑车”的人们,如一些偏远社区的居民可能也会嘀咕:接下来出行怎么办?
无证经营,非法载客,对之打击查处,于法于理都属当然之事。尤其是那些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正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而人们熟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等,则属“查处”之列。执法方对此是作了必要的区别的。
笔者对此也有两番经验。一次在某地打的去机场,“的哥”称机场的出租市场被一团伙罢占,外人只能空驶而归,不禁怒从心起。而在某地听一“黑的哥”大声邀客:“黑车啦黑车,正规的黑车!”则不禁破颜而笑。
堂堂然吆喝“正规的黑车”,足见该兄是“不以为耻”的,顶多也只是自嘲。“正规”之意很明显,就是说,我车虽“黑”,定不宰客。
我相信,给他真正“转正”的机会,而且门槛不是很高,他会欣然接受。
“黑车”的“罪过”多矣,众所列举的有:以低成本扰乱市场,冲击合法者的权益,造成税费流失,乘客合法权益难保障等。同时,有底层生活经验的也知道,“黑车”司机、“黑摩的”司机、三轮车夫,如同那些违章摆摊的小贩们一样,多数是生活无着的困难群体。生计虽非违法违章的理由,但也足够管理者去反思:问题不是一打了之的。“黑车”打了,“黑车”司机还在,要坐车的人也还在。
这就是为何以前屡禁不绝、屡打又起的原因。需求决定供给,“黑车”司机有谋生的需求,坐“黑车”者有出行的需求。
因此,“黑车”要堵更要疏,堵住混乱,疏出矛盾。为出行计:“黑车”生存的典型空间多在城郊结合部等偏僻之处,也是公共交通资源分配稀缺之地,还有大型市场、长途客运站这样的地方,公共交通也往往供不应求。要想对“黑车”釜底抽薪,莫过于加强这些地方的公交建设或提供充分的合法出租服务,也或者是在以特别方式管理、在特定区域运行的特定出租车种——这将增加管理难度,也考验着“为人民服务”的诚意。
为谋生计:很容易想到的是“收编”。曾有报道称上海在2007年“收编”了1400多名黑车人员。问题是,这只是特例,普遍而言,“黑车”司机要想“转正”很困难,总量控制的配额,高高的份钱,可望不可及,有“黑车”司机正是被这样挡在门外。
两种需求,剑直同一根源。如果说查处“黑车”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去年系列“罢运”事件的交代,那么,“罢运”背后的深层原因——现行出租车管理体制,及其带来的人民群众“开的”难、“开的”贵、打的难、打的贵问题,还需要真下决心、下真功夫去改革、去破除。
“黑车”要堵更要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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