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周三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表示将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项目资本金缺位的项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对属于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同时,对于上述产业项目,禁止通过新发公司债和股票等方式融资。
对于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银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指导意见表示,要及时高效保证信贷资金供给。一行三会要求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创新,帮助重点产业以信贷、债券、股票等各种方式获得融资。
一行三会表示,要加大境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制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紧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分散“走出去”企业的汇率风险,提高海外金融服务能力,为重点产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进出口收付汇服务便利。
对重点产业企业在境外投资国家建设急需的能源、矿产等战略资源,开展境外资源勘探和开发,以及向境外转移过剩的生产能力和成熟技术,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做好信贷支持和外汇收支等配套金融服务。
此外,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和多种金融工具组合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方式。规范引导证券经营机构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中介服务,并提供融资支持。
对于中小企业,指导意见表示鼓励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银行差异化竞争,探索发展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授信、担保、保险等业务开展集成创新,有效满足重点产业中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积极推动创业板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新渠道。
意见表示将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等,鼓励有条件的境内上市公司实施境外并购,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基础作用。
一行三会发文支持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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