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共育人才协议书
实施素质教育已成为教育发展的主旋律,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的过程中,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三者的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是当今人才培养中学校、社会、家庭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当前实施素质教育的标志就是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以下减称“规范”)。“规范”中明确了学生的作息时间规范、双休日自主活动、日常作业、学生晚自习和假期等各项要求,同时明确提出落实《规范》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相互配合。
为保证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健康发展,确保学生在家庭和学校都能及时得到家长和老师的指导,确保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明辨是非,掌握知识,提高能力,成人成才。根据省《规范》要求和学生成长的需要,经双方协商,在我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由学校和家长共同作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学校方面:
1. 认真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使学生健康和谐、在体验不断成功的愉悦中发展。
2. 根据《规范》和《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以下减称《规定》,及时告知家长其子女在校出现的“异常”情况,实现双方在教育上的共识和一致,以便实施共同的帮助和指导。
3. 严格住校学生在任何时间和走读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离校请假制度,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告知。
4. 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5. 及时指导学生办理平安保险。统一为学生办理校园责任险。
6. 双休日及时指导学生开展符合《规范》、学生自愿、学校资源允许的自主学习和丰富多彩的活动。
7. 以学校、班会、升旗仪式、社会实践等活动为载体,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兴趣、方法、技能、平安、自救、避险、交通安全、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8. 及时召开不同形式的家长会议,研讨、交流、分析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沟通与配合中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习惯,掌握科学方法,形成学习和生活的能力。
9. 按照《课程标准》(以下减称《方案》)和《规范》要求,及时、如实记录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学业成绩、成长记录、基础素养评价,为高一级学校、家长和社会提供真实信息。
10. 按照《方案》)、《规范》要求和学校资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二. 家长方面
1. 认真按《规范》要求和学生成长需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2. 及时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不同形式的家长会,因特殊情况缺席者,要在最短时间内到校交流学生的成长情况,以保证学校、班主任因材施教,增强教育的目的性。
3. 学生入学时,家长要亲自到校向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告知家庭住址、孩子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址和电话变更时,要及时告知。
4. 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重大事件,有可能影响孩子的情绪、心态、学习和生活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要及时告知学校级主任或班主任。
5. 孩子在学期中由住校改为通校走读或反之,家长要亲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6. 离家较远,应当住校的学生因个人原因确需在校外住宿,且学校同意、家长要亲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7. 学生因家庭原因需请假者,需由家长到校办理手续,无法到校办理或来不及时到校办理者,应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电话办理并接受班主任的核实。
8. 通校走读生不上早操。
9. 通校走读生自愿参加晚自习。若某个时期不参加晚自习,需由家长到校鉴定专门协议书,否则,学校视为该生自愿参加晚自习,并对其进行纪律考核。变更者,需由家长到校办理变更协议书。
10. 学生每周六上午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文体活动或自主学习等,周六下午和周日不得在校活动。
三.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双方须认真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监护责任,并及时签定本协议中规定的若干其他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双方: 级 班学生
协议双方: 学校: (章)
家长: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