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就“亵渎了法律”还“侮辱了”你们的社会?
——就《供暖三问》与“蓝色蜗牛”商榷
尊敬的“蓝色蜗牛”先生,您好!
那天,我发了《供暖三问》一帖,就台儿庄供暖这一社会热点焦点话题,提出了“开口费该不该收?”“取暖费该不该降?”和“采暖季该不该长?”三个问题。末尾顺带问了句马路被开膛破肚的“创伤谁来抚平?”期待官方的正面回应。期待中,看到了您在“鲁南论坛”的跟帖“回应”,觉得总算有了“信息对称”的公平。衷心感谢您的履职行径。但是,细读之后,觉得您的咄咄逼人与蛮横骄纵,着实有些欺人太甚!仔细斟酌,觉得这件事事关民生,不可小觑,所以另开新帖,与您的态度与观点做些十分必要的商榷,请您继续关注并给再度与客观的回应。
首先告诉您,我发帖用的是实名,不像您,以什么“蜗牛”隐身。这一点,我是比您光明磊落一些。再告诉您,我的用词和语气,都是在质询,是在正当行使一个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尽管有些尖锐,但绝对不算尖酸,更不是刻薄。如此正当行为,竟然让您“感觉太可笑了”,真不知您怎能“笑”得出来!冷血吗?
下面咱就我的《供暖三问》和您对我的“驳斥”逐一对照,设置成论战焦点加以辨析,让大家看个“是非里表”好吗?
焦点之一:开口费该不该收?
我问的是“开口费该不该收”。我的观点是不该收,因为它于法无据。您“请”我“专业一点”,说那不是开口费,“那是管网设施配套费”。还说“这笔费用是由开发商或者用户承担的,热力公司会负责管道使用的维护,负担管道的折旧和意外损坏,责任很明确”。言外之意,管网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供暖商没有直接责任。这样就能站得住脚么?我认为不能。因为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早在2001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2001第585号),明确取消了水、电、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共471项,其中就有供暖配套费(即开口费)!通知说:“各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与本通知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性质、内容相类似的,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一律取消”。既然“一律取消”了,开口费也好,配套费也好,不论哪一种,都不能再收,记不记得有个经典的成语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您就一句让我“专业一点”就能理直气壮了么?还有“15-30元”,一直只能走高,又凭什么?
焦点之二:暖气费该不该降?
我的观点是该降。理由是煤热价格的互动规则。我在《供暖三问》中说:“去年煤炭价格一路飙升至1500左右/每吨,暖气价格跟着升了起来,生长了三分之一。今年,煤炭价格飞速下滑,去年同比下降了几近三分之二,至少也是一半。可是暖气的价格呢?为何还要和去年保持一致?!只升不降,这是典型的垄断特征,应该打破它!”这里说的煤价是不正之实吧!煤热价格互动也是人所共知的规则吧!怎么就只能上涨不能下调呢?
你对我的驳斥说:“至于您说的采暖价格,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和滕州市。请你问问这三个地方是多少钱一平方,政府考虑到台儿庄的物价水平和经济状况,所以定在了18元/平方米,而其他地方是19.2元/平方米。这是按物价局的文件执行的。请问枣庄有用暖气的亲戚吗?就不能问清楚了在说吗?”
听听!请注意回答问题的方式好不好啊?所问非所答呢。不能给分啊。人家不降价,那是它的不对。跟着人家的不对坚持自己的不对,拿着不是当理说,市井泼皮的伎俩呢。照您所言,台儿庄还是您法外施恩了不是?您又有什么资格代表政府说什么“考虑到台儿庄的物价水平和经济状况”?还“物价局的文件”,那是今年的文件吗? 谁能告诉我今年的暖气价格听证会开了没有?有什么调整?该听证的不听证,该更新的不更新,那是不作为。政府部门不作为,就是您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尚方宝剑不成?
焦点之三:采暖季该不该延长?
我的观点是该。尽管我在《三问》中说了“三个月”,那的确是一种失误,少说了十天,但是那十天也绝对不会是您所说的让我给“吃了”!您说“供暖日期是11月25日至2010年3月4日,拜托您数一下日历,这是100天而不是90天,那十天让你吃了吗?还是您的智商决定您数来数去都是90天,智商低到连数数都数不好,还有脸发什么帖子呢?”就算我的智商低下,“还有脸发帖子”的权利也不容你辈嘲弄吧?再请问阁下:就算是您说的100天,和枣庄之外的120天或者125天比较,那些被亏空掉的天数该不会是吃到您的肚子了吧?!
还有了,看看眼下,到处是开膛破肚的路面和横七竖八的管子,还有乱七八糟的施工场,明天天明是11月24日,25日就得按照你说的合约正式送暖了,您能够办得到吗?办不到的话,您的100天就会折扣了啊。这个折扣您有什么资格强加给用户!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您驳斥我说的道路“创伤”谁来抚平的问题,竟然是一副横——“小孩子都知道下管道是要挖坑的,难道从天上架过去吗?拜托这是管道,不是电线,只要管道安装完毕,道路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修复,一切都是为了百姓,难道您不服吗?难道您不想让干吗?难道您想让老百姓供不上暖吗?还是您由于自己条件有限而见不得别人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请问您安得是什么心?”后面还用了几十个问号来强化您的气势。
不错,铺管子要“挖坑”,是“小孩子都知道”,但是挖了坑要补好,更是“小孩子都知道”了。回头去看看你在“第一时间”修复的道路好吗?简直就是“猫盖屎”,路人皆知。对这个事实您一句“第一时间进行修复”就打发了,却声色俱厉的说我“想让老百姓供不上暖”,还说是我“见不得别人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呵呵,浅薄是吧?以己度人度出这等水准的心眼儿,肯定自己就是这等水准了!
您又说了:“现在是法制社会,您会问这三个白痴问题,是因为你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您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对我们这个社会的侮辱!!!!!!!!!”
真的是这样?我行使公民权利,质询民生政务,就是“白痴”,就是“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我们这个社会的侮辱”?这些一出来,大家都笑了。笑什么,你不会知道。因为常识教育对您来讲,应该说是太重要了!
那就正儿八经地给阁下补一补课:人民群众可以不相信政府,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主人公对自己的“公仆”质询一下,有什么不可以?人民政府必须执政为民,否则,人民可以罢免任何一位公仆!人民群众也可以不相信所谓的“法律”,因为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否,要看执法者是否执法为民!如此辨析,真正“亵渎“法律的,绝对不是我民。
也许如您所言,我的《三问》是“对我们这个社会的侮辱”——因为您这里的“我们”,是你的而不是我的“我们”。大言不惭地说我侮辱了你们的“社会”,“你们”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还和我讲什么“和谐社会”,万一真的有一天“你们”主宰了所谓的社会,和谐真的会有? 我们的社会主旋律,是“为人民服务”。你们的社会呢?是在“人民”后面多了一个字:“币”!
又是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现在好多地方是垄断搞乱了和谐,是金钱绑架了政府,邪恶强奸了社会。在这样的地方,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司空见惯不是?但是,应该相信,台儿庄区的目前还不是这样的社会。再说了,历史的车轮在前进,看看重庆重拳出击之后,大家就明白了。
写了上面的商榷,觉得意犹未尽。不忍对牛弹琴了。刚才有人打电话已经向我提出所谓的“忠告”了。我接了,也说了。我说,我是党的新闻工作者,曾无数次仗义执言过;我当了近20年的政协委员,曾无数次为民代言过。现在我还是一名中共党员,为民生问上几句该问的话,就能被阁下打成另类贬成小人了么?
顺便在这里说句题外话:“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那些龌龊,对别人灵,对我不见得有用!因为我坚信:心地无私天地宽!我家的玻璃永远朝外,我的脚下永远是路,夜路也是路!
如您所言,我又“洋洋洒洒、奋笔疾书”了。也许您又要阴阴地说“真是搞笑!”我就“搞笑”了,别当笑话待就是了。谢谢!
2009年11月23日夜于文樵苑
袁袤翔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