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足球造假的经济学分析


  目前我国足球对有二十多家,与之相对应的是二十几家足球俱乐部。除此而外还有二十几个乙级俱乐部和一些青少年俱乐部。这二十多家足球俱乐部的运行模式基本上是体企联办,即由体委(或体育竞技学院、体工队)出足球队,企业出资,签订合作合同或协议,双方出人组建而成足球俱乐部。这是我国足球转换机制,走向市尝走向职业化和俱乐部制转变时期的特定产物。该类俱乐部所属足球队的名称大都在专业队原来的名称加上企业的名称合成而来。这样的模式就和企业股份制差不多了。基本上是企业在控制足球对,近来屡报足球内幕,其实很多假球以及足球之怪像都与此模式有关。大家可以看看有些足球对的控股股东是一家公司,这就造成了串谋,例如,甲乙足球对都有一个公司控股,当这两个足球对一起踢球比赛时,这时老板就有可能为了赌球,而让某一对赢或者输,你说能不有假球。同时我国的足球对也属于垄断行业,垄断的结果是造成足球队的低效率运行和竞争,可见足球水平的提高也是很难的。这也许是我们足球对改革的方向,首先是把足球俱乐部背后的产权关系捋顺,别让大股东控制多支球队,增加控股股东和足球俱乐部的数目是提高竞争效果的很好方法,最后政府增强监管。我想只要我们足球俱乐部的管理水平提高了,我国足球的水平提高还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