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11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做客人民网,围绕“如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王定华称,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的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设立重点学校、重点班属于违法行为。(11月11日《人民日报》)
我虽然不知道王副司长道出此论的具体推论路径,但单以我目力所及便知此论在当前环境下无法立足。可以说,法律与理论层面上虽已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乱收费问题,但在执行法律的实际运行中,要真正解决乱收费现象的路还有很长,这条路上还布满荆棘。11日这天,是带有娱乐色彩的光棍节,只要家有学生娃的百姓,看到王定华此番“自评100分”的结论,想必会觉得他可能将光棍节与愚人节弄颠倒了。
笔者这样说并非子虚乌有。就拿成都来说,我家小女读初二,学校的主要收费账单是:订牛奶80元,龋齿3元,微机15元;看电影、军训、春游、秋游、实践等临时收费全年不少于500元;家校通短信收费,说是自愿,但班主任说:你们是低保户吗?还不交费。于是明知其乱收费,也交了168元;保险费50元,已缴数年,至今未见过一张保单;试卷费、补课费、校服费,每项动辄就是一两百元,几乎均是娃儿喊交我立马打开钱包……
一个副省级城市的义务阶段的学校收费都能如此繁杂,我们容易想像出那些中小城市特别是偏远地方,由于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未迈过4%这道坎,导致一些学校不得不将手伸向家长。这使得公民家庭教育投入负担过重。就在两天前,国家统计局称,他们调查黑龙江省16个市县的1220户家庭,其中有七成的家长觉得难以承受高昂的教育费用,家庭子女平均每月教育消费的金额占整个家庭收入的比重最多占四分之一以上,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补课费、择校费等。
所以王先生用不着统计,只需着便衣到某初中或小学去问一问,想必立马就会修正“乱收费已解决”的结论。实际上,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不应由教育部官员说了算,家长的意见才最具说服力。那么,王定华为何道出此论呢?如此一说,是不是想将一些学校张口就要数万之巨的择校费合法化了?王定华称,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学校、重点班属于违法行为,既然这样,为何不顺势彻底清理由“重点”滋生出的各种高额择校费问题呢?
如今,高额择校费甚至往幼儿园渗透,“教育产业化、办校为挣钱”的阴魂不散,有地方还加剧教育马太效应,成立重点中学教育集团,一些大都市的幼儿园的择校费高至8万元。一边是公共教育投资步履蹒跚,一边却是一些公共教育机构变着戏法地乱扩张、乱圈钱。这造成公民教育负担日显沉重。这是该引起我们社会的全面警觉了,而作教育航行的掌舵着的教育部,不应随意下结论,而应号准苍生脉搏,尽快遏制当前仍然存在的教育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