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接到一个学生家长的电话,基本内容:“王老师,我确实希望让孩子出国留学,但是家里亲戚和朋友都劝我,说新加坡太小了还是去英国或澳大利亚吧,所以我现在又特别的犹豫了,您能帮我分析一下吗?........”,说实话自从业以来,我每年至少接到上百个有此类疑问的家长,当然最终因为新加坡小而选择其它国家的学生和家长也不在少数,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是我想说的是,新加坡作为亚洲的经济四小龙之一,日前又取代了香港成为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它的教育作为国家的基础性产业之一与物流、酒店及旅游都同样受到重视,其教育的国际化水平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了!
下面是今天关于新加坡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即新加坡管理大学的法学院与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的签订相关实习合作的报到,这也正说明了新加坡教育国际化进程的起步吧!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与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New York State Bar Association)合作,为法律系学生安排到纽约律师楼实习的机会。
这是本地大学法学院首次与美国律师协会签署这类合作协议。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尚穆根及陈锡强大法官受邀见证仪式。
根据协议,新大法学院也将成为纽约州律师协会的咨询机构,为它的会员律师解答有关亚洲司法制度疑问。纽约州律师协会也将邀请新大讲师出席由它举办的研讨会,并发表演讲或参与讨论。
此外,新大师生也有机会参与纽约州律师协会制定相关白皮书和研究备忘录,及拟定国际条约和法律的工作。
在1876年成立的纽约州律师协会是美国律师组织历史最悠久的一个,主要由律师、法官、法庭行政人员、法律教师和一些放弃律师职业成为官员的人组成,多年来致力于改进美国司法制度,目前有7万6000名会员。会员一般上与美国最重要的财政和商业团体有联系。
新大法学院院长富尔门斯顿教授说,这个广泛的合作计划对双方都有利,学生可亲自向美国律师学习,从而了解美国法律体系的运作。
纽约州律师协会国际法务部主席加利根告诉记者:“美国和新加坡的司法制度虽然不同,但基本上都继承英国法律的普通法(common law)传统,而不是罗马法(civil law)。因此,学生到美国法学院进修也能受惠。”
新大法律与商业管理双学位三年级学生郑羽希(21岁)说:“有了实习计划,我们能到美国吸取宝贵的工作经验,提供多一个就业选择。”
目前,新大学生只能到美国学府参与交流计划,不能到美国律师楼实践所学。有关新计划的详情将在日后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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