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灵话题《主张权利就是要让不可能变成可能》原文:
近日,上海律师严义明在北京递交了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要求国家发改委公开4万亿元“救市”资金的来源去向,要求财政部在今年全国人大召开前两周,公开去年中央财政决算和今年财政预算的情况。不过,对于结果他并不乐观。对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起草者王锡锌教授称,希望公众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上有建设性的策略(1月8日《南方周末》)。
公众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上有建设性的策略
----------还要什么执法、司法甚至责任追究程序来确保法律的真正实施?
按照王教授的逻辑,柿子要挑软的捏,即对某些信息不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主张公开,而应该找那些能够公开的项目进行申请,这样公众每次测试都会发现制度还挺管用。可我要说的是,这跟掩耳盗铃有什么区别,即便那些软柿子我们捏一个破一个,也无从改变捏不起硬柿子的事实。毫无疑问,既然捏硬柿子、啃硬骨头是完全而且真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关键,像鸵鸟一样回避问题,只会让自己沉浸在虚构的美好图景中顾影自怜。
任何法律都需要完成一个从“纸面上法律”到“现实中法律”的过渡过程,尤其对于约束政府权力的法律,更需要通过公民对权利的不断主张来逐步驯服权力,把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硬骨头逐一啃掉。换句话说,将过度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视为“非建设性策略”,潜台词是法律可以自行实施,可谁都知道这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理想,因为这样的话,还要什么执法、司法甚至责任追究程序来确保法律的真正实施?
不可否认,在现实的语境下,某些法律上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现实中确实很难通过一次主张权利来实现,但这并不能成为否定主张权利必要性的理由。在法治的语境下,只要是法律明确赋予公民的权利,公民都可以尽情地主张,从来都没有什么过度不过度之说。甚至说,对于那些由于种种原因很难落到实处的权利,更需要不断有公民发扬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去争取。一次主张权利碰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众再没有不断主张权利从而推动权利实现的热情。
如此背景下,专家应当以理想化的权利图景鼓舞公众的“主张权利士气”,而不是以向无奈现实妥协来对“过度主张”进行“过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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