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诚信宣言,还是刻意隐瞒?
具备以下两个要素之一就是欺骗: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今天,我读到一份“诚信宣言”,才知道,有一种欺骗叫“诚信”。这就是发表于2008年9月23日的“中国奶制品产销企业质量诚信宣言”。
蒙牛乳业公司、伊利实业公司、光明乳业公司、圣元营养食品公司、施恩婴幼儿营养品公司、三元食品公司等全国109家奶制品生产企业,和北京超市发连锁公司、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公司、华联超市公司、家乐福(中国)公司、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公司、苏果超市公司等全国207家流通企业,23日联合发布“中国奶制品产销企业质量诚信宣言”,全文如下:
“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消费者和奶农的切身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奶制品产销企业必须工商联手,重塑奶制品安全保障体系。
我们奶制品产销企业共同承诺:视质量为生命、以诚信为根本,切实承担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使命,履行社会责任。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奶制品供应链安全管理,做好产销衔接,建立快速通道,减少中间环节,共享产销信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共同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
我们奶制品生产企业承诺:(一)严把进厂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原辅料进入生产环节。切实履行收购合同,维护奶农的合法权益;(二)严把生产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过程严格规范,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三)严把出厂关,严格质量检验,建立责任制度,对出厂奶制品批批检验,确保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四)严格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对检出三聚氰胺的所有奶制品全部召回,对有关生产线全面停产整顿;对饮用含三聚氰胺奶制品致病的消费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奶制品流通企业承诺:(一)严控进货关,所有奶制品从整顿规范合格的奶制品生产企业进货,严格检验产品合格证书,并实现全程追溯。(二)严堵不合格奶制品,一旦发现,立即全部下架。设立奶制品退货窗口,按原销售价格退货;(三)确保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扩大采购,妥善安排调运,对未检出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开辟销售专区、专柜,不随意涨价;(四)宣传普及奶制品安全知识,在销售场所及时公示合格及不合格奶制品的品牌、批次、价格和检测结果等信息。
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营造一个干干净净的奶制品市场。奶制品产销企业言出行随,一定以实际行动交出一份让全国消费者满意的答卷! ”
请大家注意,这份宣言发表的时间是2008年9月23日。此时,中国人民和全球各国人民在叙述此事时,通常的概括是:“问题奶粉事件”,“毒奶事件”,“奶制品事件”,“奶制品污染事件”,“不合格奶制品事件”等。国外在上述名词之前常加个“中国”做主语。事件刚爆发时大家说“问题奶粉”,后来就扩大为“不合格奶制品”,简称“毒奶”了。如此严重、波及半个地球的事件发生后,这么多相关企业作为直接当事人,竟然搞了这么样一个鱼龙混杂、不伦不类的宣言!可笑更可气的是,联合发表宣言的316家大中型企业,几乎包括中国全体奶制品生产企业和多数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他们竟然异口同声地称此前发生的事情叫做“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 “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句话是他们对已经发生事实的高度概括,并以此作为整篇宣言的事实基础和全文的前提。所谓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一说,至少掩盖了以下事实:
1、只有“三鹿”一家企业有问题吗,其他企业,特别是一些参与发表“诚信宣言”的企业,有没有问题?对“伊利”、“蒙牛”、“雅士利”、“光明”等21家企业的质量问题为什么闭口不提?这些问题企业还有脸发什么宣言,并竟然把事件概括为“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
“三鹿”当然没有资格参加发表宣言。但这个宣言,只把“三鹿”一家当成替罪羊,是否无视事件的基本事实,是否在刻意为众多企业开脱责任?如果说“伊利”、“蒙牛”、“雅士利”、“光明”等21家问题奶企的三聚氰胺含量低一些,就可以免责的话,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三鹿”一锅粥里有3颗老鼠屎,他锅里只有1颗老鼠屎,他难道就可以说自己的粥是好的?
如果说“三元”等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优良奶企还有资格发个宣言的话,那么“伊利”、“蒙牛”、“雅士利”、“光明”等21家问题奶企应该只有发表“中国奶制品企业谢罪书、检讨书、忏悔书”的资格吧。没想到“三元”等一批好青年也不知自爱,不珍惜自已难得的清誉,还和哪些不三不四的东西们一起瞎混,看来想要洁身自爱也很难啊。
2、只有婴幼儿配方奶粉有问题吗?其他配方的奶粉、液态奶(鲜奶、酸奶)、雪糕、奶糖等奶制品的问题,为什么闭口不提?大量的新闻报道,包括权威部门的检测都已经证明了,除奶粉以外,多种奶制品均有质量问题。
把“不合格奶制品事件”简化为“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就是想掩盖事实,刻意隐瞒。这篇大言不惭的宣言,并不能给消费者信心,这种欲盖弥彰的伎俩,只会让消费者更加绝望。316家企业在宣言中说:“视质量为生命、以诚信为根本”。这句话听起来很耳熟嘛。“三鹿”等已曝光的22家问题奶企以前说过这句话没有?如果说过的话,出了这么大的质量问题,怎么没能要了他们的命,却只是要了那些婴儿的命?!
如果“视质量为生命”的话,首先应当死去的,就是那些已经发生质量问题的奶制品企业,要让他们说到做到,用生命代价为质量问题负责。已经找不到让他们苟延残喘的理由,别再拿“民族产业”的大旗、“民族企业”的招牌忽悠了,“中国制造”的脸已被他们丢尽,这样的“民族企业”不要也罢。如果“以诚信为根本”的话,就让他们把早先说过的类似“视质量为生命”的豪言壮语、口号标语、广告蜜语给兑现了吧。
这篇宣言唯一正面的价值在于,有207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参加了宣言,凸显出了商业零售企业销售不合格奶制品的法律责任。受害消费者并非从奶制品生产企业购奶,而是直接从商场、超市购奶。所以,首先应对受害消费者负责的是商场、超市等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在向受害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法向奶制品生产企业追索。商业零售企业、奶制品生产企业共同对受害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有利于保护受害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因为,象“三鹿”这样的不良奶企,很可能危在旦夕,明天就宣告破产我也丝毫不会吃惊。如果他们宣告破产了,就无力承担对广大受害消费者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几千家、几万家商业零售企业与不良奶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话,受害消费者获得赔偿的保障就大得多。
对那些不良奶企来说,避免破产宣告,比忙于发宣言更重要。如果想用发“诚信宣言”的办法来避免破产宣告的话,我看也是打错了算盘,敲错了键盘。如果真想营造一个干干净净的奶制品市场,那么,人民法院多发布几份破产宣告的效果,要远比不良奶企自已发表“诚信宣言”要好。
“三元”等优良奶企,最好也少发宣言,多干实事,一旦要发宣言的话,也要自已发自己的,别和别人掺和在一起。因为,你只能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你并不能对别人说的话负责。如果你和别人共同宣言的话,你就要对别人说的话也负责,那实实在在就是一种担保,以自己的信誉为别人的行为担保,与别人在银行贷款你提供担保的后果完全相同。何必呢?这样做难道不愚蠢,难道有好处吗?何况同行还是冤家呢。
话说回来,不论是奶制品生产企业,还是商业零售企业,不论是优良奶企,还是不良奶企,他们又宣言和承诺了什么呢?他们所承诺的,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做的?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难道是这几天刚刚出台,难道不是早已有之?他们承诺的内容可以概括为:遵纪守法,“言出行随”8个字。他们不搞这份宣言的话,也得遵纪守法吧(否则后果自负)。他们这样一承诺,一宣言,让人觉得遵纪守法的问题好像也是可以自由选择似的。言出行随,说到做到,虽然很多中国人做不到或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但这只是做人最起码的要求而已,对这不言而喻的道德常识,他们还要郑重宣言,让人心里更不踏实了嘛。假话与大话是亲戚,语言常与行动成反比。宣言主要是说给别人听的,承诺更在于自己的内心。也许我对宣言、纲领等大词有偏见,所以提醒听众一下。既然他们的宣言已经发表了,那我们就听其言观其行吧,衷心希望他们金盆洗手,浪子回头 ,遵纪守法,“言出行随”,“以实际行动交出一份让全国消费者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