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及移民大事记
●1919年,
●1953年,毛泽东主席在听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修建水库规划的介绍时,希望在三峡修建水库,以“毕其功于一役”。
●1955年开始,全面开展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工程勘测、科研、设计与论证工作。
●1970年12月26日,葛洲坝工程批准兴建,作为三峡总体工程一部分先行建设。
●1984年4月,国务院原则批准由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组织编制的《三峡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确定三峡工程实施蓄水位为
●1989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重新编制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确定坝高为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1993年1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下设三个机构:办公室、移民开发局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规定:国家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三峡库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
●1994年12月14日,三峡工程正式开工。
●1995年,三峡库区一期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面启动。
●1997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
●1997年9月,三峡水库淹没区一线水位移民搬迁基本结束。
●1997年11月8日,三峡工程实施大江截流。三峡工程转入二期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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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日,修订后的《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开始实施,《条例》结合一期移民工作实践,对移民迁建和管理的一些政策和原则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2002年11月6日,三峡工程导流明渠截流成功。
●2002年11月7日,世界上最大的水轮发电机组转子在三峡工地成功吊装,标志着三峡首台机组大件安装基本完成,从此进入总装阶段。
●2003年4月,二期移民工程通过验收。
●2003年6月开始,蓄水至135米,由此开始通航、发电,枢纽初步产生效益,进入围堰挡水发电期。
●2006年5月20日,三峡大坝举行全线建成庆祝仪式,达到海拔185米设计高程。
●2006年9月,三期移民工程通过验收。
●2006年9月开始,蓄水至156米,比初步设计提前一年宣告实现,三峡枢纽进入初期运行期,防洪、发电、通航效益开始全面发挥。
●2008年8月,四期移民工程通过验收。截至2008年6月底,三峡工程已累计搬迁安置移民124万多人,淹没涉及的12座城市和114座集镇已完成整体搬迁。
●2008年9月中锂,将开始试验性蓄水,蓄水目标是最终水位175米,三峡工程由此将进入正常运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