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此条新闻,中国网友在韩国的网站留言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民主社会对待异己者的手段如果中国发生这样的事早就被国际社会诋毁死了而你们发生这样的事呢西方国家一声不吭这就是你们民主啊虚伪的民主。”
显然这个网友跟我的Anda一样,没有弄清楚民主与自由的关系。昨天我已经就这个问题探讨过了,民主求解的问题是“谁来行使社会的公权力?”,与之对应的回答是:民主国家强调的是公共权力不是仅仅只属于少数的各种表现形式的贵族或者官僚,而属于一切公民。韩国人民享有通过行使自己的公共权力来决定他们的政府,这本身已经说明他们是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而他们逮捕具有共产主义倾向的吴世彻,这只能够说明这个国家拥有民主却缺乏自由。
我们说民主是实现自由的可能方式,但这却并不代表经民主的方式就一定能够得到自由的结果。基础于民主的原则,任何人都无法作这样的担保。之所以如此,最基本的原因之一,是民主的本身并不就是自由。如昨所述,民主只是一种政治方式。可是,自由根本是一个价值系统。如OrtegaY.Gasset所论:“自由主义是全人类最基础的价值系统。没有了这种价值系统,人是否还能算是人,就很成问题。”然而,国家在民主的方式下,既可用来实现自由,那么就何尝不可以用来实现“专政”呢?!所谓“民主专政”已经不算新闻了,韩国人对信仰共产主义的人士的迫害,以及已经民主的俄罗斯和格鲁吉亚就是最好的证明了,2003年11月,萨卡什维利通过一场所谓的玫瑰革命,宣布要给这个国家带来更多的民主和西方化。但富有讽刺意味的是,萨卡什维利上台之后的政治作风反而越来越像俄罗斯了:总统享有决策权威,反对党被不断分解打散,格鲁吉亚政治的个人化越来越强烈。。我们大家都知道,所谓民主的重要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如果多数决定选出一个独裁者希特勒,那么我们凭什么说是这个国家“不民主”呢?
综合上述,我们可见了,民主政制并不是实现自由的必然方式。而恰好相反历史却告诉了我们,专制也可以实现自由。中国古代的子产执政的郑国是典型的专制国家,但公元前522年那个封建专制国家的人民,比较今天很多民主国家的人民,却享有更多的自由。说实在的,这一点也不希奇,自二战后,世界的广大地区,民主是大有进展的,老实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民主的产物,因此前南斯拉夫的领导人铁托把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统称为民主国家,与当时的环境下,这种表述是完全正确的。可是相形之下自由却也日益萎缩。由此可见一个国家能否实现自由,与是否实行民主体制并无必然的关联。事实上一个国家能不能够实行自由,决定因素更多的在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