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反映问题限期处理,更要以观后效


    “老百姓上访就是希望反映问题有个处理结果,我们必须限期处理,给老百姓一个说法,才能让他们安下心来生产生活。”7月29日上午,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丁尚清在儋州市信访局接访群众时说。丁尚清在现场一再向儋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一个词:限期处理。(2008年7月30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海南日报》) 

    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时候,经常会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必须限期处理”。这当然是对老百姓反映问题的一种重视,是给老百姓的一个说法,是给老百姓吃的一颗定心丸,更是给官员自己的一种压力,对有关部门的一种责任要求。但是纵观各地的信访问题解决和落实的情况,笔者要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当然必须明确表态要“限期处理”,但是更重要的也是老百姓最想看到的,那就是还得“以观后效”,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取信于民。 

    作为领导者,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向老百姓承诺、表态,这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前提,也是作为人民公仆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一名领导者,见到矛盾就让,看到问题就躲,遇到老百姓就怕,是不可能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也是不可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不可能赢得老百姓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但是,我们需要谨防的是,不能漫无目的的乱表态、乱承诺,或者把“限期处理”、“严肃整改”作为“忽悠”老百姓的一种托词、一句拖话,而在限期内能不能处理完成、整改到位,却不去管、不去问,那样不但会伤了老百姓的心,更会丢了党和政府的脸。 

    应该说,老百姓找到党委政府来反映问题、诉求意愿,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平时的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另一方面说明老百姓对我们党委政府是信任的,他们来的目的当然是想得到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笔者认为,只要群众的要求不过分、不违法,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都应该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能当场处理的必须坚决地在当场处理,能短期解决的绝不拖至长期,而不是故意地拖着不办、压着不结,导致群众积怨太深,甚至引起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等更大事件的发生。 

    群众为大,民生为先。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但是,总是有些官员不拿老百姓的事当事,甚至还会认为群众是没事找事、故意找茬。我们一些官员之所以会将老百姓的事不当回事,或者不当急事,而是拖着、搪着、掩着、掖着、捂着、压着,一种情况是因为官本位毒害太深,私心太重,奉行“给了钱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钱少就少办事,钱多就多办事、乱办事;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难办事”。对于诸如此类的官场“潜规则”如果不坚决彻底地肃清、铲除,领导干部要对老百姓有真情实感,要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干干净净干事,这些基本素质要求就很难真正达到,“限期处理”的原则要求和行政命令,也只能是一句听着好听、办着难办的“空话”。另一种情况,就是来自于外界的监督和约束太少了,问题有没有很好地处理,群众是不是很满意,缺乏一套完善的考评监督措施,而使得一些官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胆子”越混越大,以至于只会说狠话、放空炮,不会抓落实、兑承诺。 

    古语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因此,历届政府都知道“倾听民意,受民监督”的重要性。而听民意,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应该说,绝大部分领导对信访问题是重视的,有的领导有时一天要批示几十封的人民来信,并且措辞都很严肃、严厉,但是交办也就是交办了,批示也仅仅是批示了,至于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的怎样、落实的如何,因为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老百姓的很多信访件还是“石沉大海”了。为什么一些地方经常会冒出所谓的“钉子户”、“上访专业户”,恐怕与我们一些部门和官员的拖沓、拖拉的工作作风也有关。 

    有道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也应该是为官当政的基本要求。而要想使我们的官员言行一致、言出必行、有诺必践、有践必果,关键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机制,要始终做到制度管人、机制管事,特别要对群众信访件的交办、完成情况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公示,使领导者的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服务于百姓间,还要有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单单接访、走访、下访时面对群众要有一个说法,而且“限期”到了之后更要有一个令人信服、让老百姓满意的说法,对于到期不完成、不兑现的,要有严厉的问责制度和惩戒措施,使每一位官员都能“紧张起来”、“警醒起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从而达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迫切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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