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薪不能养廉


高薪不能养廉

从消费体系的矛盾律可以推出,个体能力的有限性与其消费欲望无穷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既使不劳而获的介入,也只能是暂时调和。也就是说,高薪不可能约束欲望,约束欲望的高薪必须是无限高。更为糟糕的是,社会按关系分工,一些擅长经营人际关系、有背景和肯花钱买权的人,往往获得职位好薪水高,甚至猫腻大的岗位。根据人的五构素能量值相近原理,这些精于公关者通常是不擅长创造社会财富的。也就是说,公制经济体中的高薪从来都是同不学无术的低能者相结合,何谈高薪养廉。

对社会事实进行一般性总结,我们得到高薪不能养廉的论据有四:①欲望≥能力,即欲望与能力间只有暂时的相对的平衡,不平衡是永久的绝对的。②根据任人唯才和按劳分配价值取向,高薪必须同高贡献挂钩,而作出高贡献必须有高能量。这就涉及到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分工等问题。即高薪必须在按劳分配价值取向下实施,必须以人才使用得当、分工合理为前提,否则高薪给了势力、不学无术的官僚群体,既不公平又助长了贪婪。③人不单受物质欲影响还受人情制约,正所谓人情关难过。 人情关精神债决不是高薪能够抵偿抵制的。事实是,权力不完全用于管理工作上,权力剥削将存在到TMS时代到来为止。④当今,普通百姓要从中国去美国,个人的经济、时间承担能力是有限的,社会提供高额资助再大也是有限的。尚若社会提供足够大资助,则去了美国还要去罗马,去了罗马还要上月亮……,如此不得完不得了。这说明再高的工资也是满足不了欲望的,如果用高薪养廉,只能加剧分配不公并外加腐败或不劳而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