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陈姓商人最近因为与万利达集团的商业纠纷被福建警方控以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和侵占财产等三项罪名,判刑入狱二十年,并处以190万(美元?)罚款和没收个人财产. 陈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 但途径深圳海关的时候,仍持中国护照,被国内随即扣留,并带往福建审讯. 判决下来以后, 陈在国外的太太与女儿相当沮丧, 联合了律师和媒体, 声称中国侵犯人权, 建立了英文网站征集签名,欲给福建警方施加压力,闹的动静很大. 与陈的亲属指控相反的是, 海外的中文网上舆论一边倒, 网友纷纷支持国内警方和中国领事馆的声明
老外不知道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 尽保护一些乱七八糟的人! 走私的赖昌星,卷了东北银行十亿的高山及李东哲兄弟,还有骗了国内生产商巨额货款的这位陈老兄等等. 陈老兄的亲属以国内司法不公正为由, 要求在国外打官司, 据说如果在国外宣判,就交点钱,一天牢都不会座. 在西方只要有钱, 犯的不是暴力案件, 没完没了地请得起律师, 犯罪了, 依旧可以过的很潇洒,是司法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