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汪洋书记进言:建立建制化的网络民主制度


 

4月17日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带领23位省厅级导会见网友听取意见,这实在是破天荒之举。

各级党和政府按惯例主要依靠体制内提供的信息作为决策依据,也开一些座谈会听取民间的意见,但经过层层筛选,到达决策层面可能面目全非。体制内的信息最大的问题是,往往根据领导的精神、意图进行加工、选择。与领导保持一致,成了必须遵守的规则。省领导能这样直接与网友对话,对于了解民意非常有益。

问题是汪洋书记能抽多少时间这样做,汪洋书记不做其他领导做不做,汪洋书记如果离开广东又由谁来做?

通过网络、听取民意应该建制化、制度化,使网络成为党和政府与民众沟通、对话的一个重要的平台和渠道。我的建议是:县级以上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省厅有关部门都要设立网站,除发布政令外,应开辟专栏,吸收民意、接受投诉。政令出台前应征求民意,出台后允许批评。党政负责人可在网上与民众讨论对话。设立网络信息、网络动态、网络建议,专门收集、反映民意。对于有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应予嘉奖。建立与网友的会见制度与重大问题的咨询制度。

现代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来自公民普遍的、广泛的政治参与。公职人员实行竞争性的民选,由公职人员代表民意参于公共事务的决定,这是代议制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实行广泛的协商民主,凡公民都可对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参于公共事务的决定,这是一种直接民主。协商民主是通过建制化的方式和程序让公众参于公共决策。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强调,协商民主的实质在于:反对一切形式的强制,公共意志的形成,必须包容所有人不同的意见,并通过理性的论证或争论,以求得共识。协商民主形成的“公众舆论,是社会秩序基础上共同公开反思的结果;公众舆论是对社会秩序的自然规律的概括,它没有统治力量,但开明的统治者必定会遵循其中的真知灼见”。

我国的政治改革要从易突破,逐步推进。竞选民主可从基层做起,协商民主可从网络民主突破。互联网创造了一个新天地,在这里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自由设立博客、自由建立网站。可以说,基本实现了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应尽快制订网络管理法,依法进行管理。对于色情暴力、颠覆政权、分裂国家、制造谣言、人身攻击、传播病毒等言论、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除法律禁止之外,有言论自由,不得干涉。同时,利用网络作为民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实行协商民主的平台。

汪洋书记来深圳的讲话中指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内容很丰富,任务很艰巨。我们要继续拿出当年‘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敢闯敢试、率先探索、取得突破、积累往验。”网络民主与网络法治,可成为我国政治改革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