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自由、人权不是一个制度而是一种文化


民主、自由、人权不是一个制度而是一种文化

(我的核心政治观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接受了许多新鲜事物,其中我认为对我们国家影响最大的就是西方倡导的“民主、自由、人权”制度,我只所以把说成是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的最大的影响,是因为这个影响是软实力的影响,是精神层面上的影响,是思想方面的影响。这要比其他东西带给我们的影响要大的多。改革开放30年这样的思想确实已在我们的心中根深蒂固了。

这里要提到的一点是,我之所以把“民主、自由、人权”说成是西方传来的,其实是在讽刺西方国家。其实纵观世界上的国家,哪个国家没有自己的民主制度?哪个国家又没有人权了呢?唯一区别的就是各个国家的人权水平参差不齐而已。这里的“参差不齐”有指发展水平上的,也有指表现形式上的。

所以这就引出了我的核心观点——“民主、自由、人权不是一个制度而是一种文化”

世界上只有文化相近的国家,而没有文化相同的国家。

世界上的各个国家都有他们国家独特的文化,这些文化都是在他们的生活环境、文化传统等等等等的客观因素影响下形成的,都个有其特点,也正是因为这样,人类的文化才如此的丰富多彩,不同的文化传统才会互相交流相互吸引,世界也正因为如此才变得更加美丽。

而“民主、自由、人权”作为一种被世界广泛认同的文化,被西方加工后似乎变成了一种制度,一种只有他们那种体制下才有的制度,只有他们那样的“民主、自由“才叫做个“民主、自由”他们在全世界推销他们的“产品”无论是以和平手段还是军事手段。这是他们偷换概念,他们换成了只有在他们那样的制度下才会有“民主、自由”,所以他们顺理成章的把“民主、自由”作为一种攻击别国的手段,一种和平演变的手段,一件披着华丽外衣的偷窃者,挑拨者。而让世界都不知道其实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这件衣服,只是让他们一说自己觉得自己没穿衣服。这就像“皇帝的新装”那个故事反过来说了一样。

我请大家明确一点,民主,人权不是某个国家创造的。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社会,不同人种,不同文化……之中人权和民主也不会是一样的,请不要动不动的把美国贴上民主国家的标签。就像我们国家的牛奶,他有伊利的,蒙牛的,光明的,我们内蒙古包头市还有“小丽花”这些是一样的。他们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消费群体,就像光明是南方的牌子,伊利蒙牛是我们内蒙的牌子,小丽花是我们包头市的牌子。我们市的人说小丽花的比那些都好,会有很多人不同意,同样我要说蒙牛的好,其他人的也会不同意…………的确伊利,蒙牛的牌子大,各个方面都是该行业领头,难道就因为这个,就要把全国各种生产的牛奶全都以伊利蒙牛作为标准吗?没有达到那个标准的牛奶就应该批判吗?这和人权有区别吗?所以中国的人权民主发展不但不应该少和美国比,更应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和当代中国国内社会实际的人权,民主道路!

所以说,他们如何在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这一套东西,结果是不会好的,因为从根源上,各个国家都有他们各自的文化。举个例子,像宗教国家,你就不能让他太自由,虽然自由可能在西方人眼里是神圣的是至高无上的,你也不能说人家国家的妇女都蒙着面纱是对妇女的压迫吧!人家自己都没觉得是压迫,因为那是信念,那是文化!

 

“民主、自由、人权”是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拿美国来说,大家一定认为美国的人权在世界上很出色了吧,可是就算是在美国这样一个超级大国,一个所谓的“人权卫士”的国家内,他的人权发展也是有历史有过程的,谁能否认,美国的人权制度不是一点点成长起来的呢?既然连人家老美的人权都是一点点成长起来的,我们为什么必须在瞬间成长起来?我们有什么能力去瞬间成长起来?美国的人权是从低到高发展起来的,他为什么要从低到高发展?为什么不一下到现在的水平?我想谁都可以给出答案--人权的发展历程和社会发展水平是一脉相承的,就是说有什么样阶段的社会发展水平,就会有什么样的“人权”。

那么大家都承认美国比我们强大吧?所以说它们的“民主、自由、人权”当然要比我们的好!这点从来没人质疑过。大家都不愿意拿美国的国家实力和我们国家相比较因为差距悬殊,那就奇怪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热衷于拿我们的民主和他们的相比较呢?无非是西方的虚伪宣传煽动一些无知国人成功了罢了。所以请一些人动动脑子再去攻击好不好?!所以这又体现了西方国家的虚伪和恶毒的嘴脸。

这不是说排除西方的东西,而是说以我们自己的文化、国情等方面为背景,为主体出发,吸收西方比如美国一些国家的适应我们文化、国情的先进德民主法制体制,而不是事事以别国的为标准。如果不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学习,那势必会想邯郸学步一样最终四不像使自己反受其害。

我们更要明确的是,人权关键不在人权的内涵,而在其在现实生活中施行的本身。(那些每天叫喊中国不民主的人们,这个“不”字向来都是作“伴随”用的,也就是说你应该有个参照物吧,“不”在这里不应该充当一个否定词来使用)刚才提到,民主人权制度必须建立在一国相应的社会发展水平上,民主和人权有其发展的过程,并且各有其特点。

换句话说一个“好的民主”如果被强行加到一个社会发展水平还不不到适应这个“好民主”的社会,那么这个“好”无法得到发挥,甚至可能会不如以前。那么一个和“好民主”相对来说“不健全的民主”但是适应社会的发展水平、文化传统,那么他所发挥的效力要远大于那个所谓的“好民主”   所为因地制宜是也。

 

 好,今天的文章就这样了,本人年纪还小,观点可能不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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