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招应届生折射公务员招录制度亟待改革
阮 思 余
根据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提出的要求,今后上海市级机关的公务员将“不直接从
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无独有偶,据湖北省委组织部透露,该省招考公务员越来越倾向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在未来的3-5年内,应届生将不能直接报考公务员。(
《东方早报》、《长江商报》)
其实,能否招录到合适的公务员,不在于报考对象,而在于考录机制是否合理。我们不妨做一假设,如果上海、湖北的这一做法在全国普遍推行,那么将意味着省(市、区)的公务员将全部向应届毕业生关上大门。这样的后果恐怕是令人堪忧的。我们不妨单单从公务员的招录机制来检讨这一做法。这里反映的问题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下级(基层)公务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招录比例,以及公务员的考试与录用问题。
公务员的招录首先涉及的是招生名额分配问题。这里主要是指,有工作经验的基层公务员与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如何分配的问题。0:100%与100%:0都走入了一个极端状况。无论是就年龄结构的搭配、知识结构的调整、现代理念的刷新,我们都需要保持一定比例的应届毕业生这一新鲜血液适时地加入公务员队伍。虽然我们可以根据每年、部门科室等实际情况,做出一定的调整,但是,省(市)级党政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规定完全拒招应届毕业生,这显然是不合适宜的。
以年龄为例,县区优秀公务员没有熬个三五七年恐怕也很难崭露头角,这样提升上去也就三十左右、甚至更大。像这样发展下去,恐怕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即二三四五这样的年龄机构比例就要打破。其深意在于,这一做法又与我们的干部年轻化的发展要求相抵牾。毕竟,应届生直接进入省(市)公务员起点高、平台宽,可以相对节约一些时间成本,发展也会比较顺利。
公务员的招录还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考试与录用的问题。我们不能因为应届毕业生在考试录用中占绝对优势就将其拒之门外。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完善这种公务员考试制度?如何将公务员考试与实际生活、与基层操作、与驾驭能力、与领导才能、与清廉干净等有机结合起来?如何摆脱公务员考试仍然延续传统教育那种高分低能、脱离实际的现象?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我们在接下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公务员招录制度中需要不断改革的方面。在这一方面,现有的制度尚有相当的改革与拓展的空间。
我们现在的公务员考试,确实在很多方面和我们的公务员的素养、能力、作风等没有多大关系。毕竟,有什么样的考试就有什么样的考生。考生总是跟着考试走。你怎么考,我就怎么应试。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公务员考试制度造就了我们今天公务员的如许现状。我们并不反对考试制度本身。毕竟,现代社会就是一个考试制度日益发达的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考什么?如何考?诚然,就应届生而言,其应试能力自然高于那些多年工作经验的人实乃情理中事。将公务员不胜任、不称职的问题归咎于我们的应届生从家门、学校门再到机关门也实在差强人意。
即使通过了公务员考试,我们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正式录用。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正式录用与否来为公务员的胜任合格与否再把一道关。任何职业都有一个资格准入与合格上岗之间的差距问题。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就是,我们如何明晰界定、并且严格贯彻执行公务员正式录用的标准?是否通过了笔试、面试就可以稳坐公务员席?目前公务员基本上只要笔试、面试通过了,其它的程序无非是走走过场而已。
虽然《公务员法》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实际情况是,在试用期一年之后,不能顺利转正的恐怕只是微乎其微。其实这样的一个矛盾格局所潜伏着的问题就是,它将公务员的考试与录用简单地合二为一了。考试合格也就等于正式录用。恰好,这一点又与公务员的专业化不甚吻合。毕竟,考试只是进入的门槛问题,录用才是真正的职级职位问题。二者岂可简单等同?
总之,一方面,我们的考试制度不甚合理,另一方面,我们一直漠视应有的录用规程,甚而在很大程度上将二者简单等同起来。当一道又一道“关口”没有把好之后,公务员这个“进口”势必也就会出现相当的问题。进而导致备受诟弊的公务员种种乱象。质言之,从公务员的招录来说,问题的根源主要不在于我们的应届生报考本身,而在于我们这种发育不良的考试制度与亟待改革的录用制度。
(本文以《公务员考录有待改进》为题发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