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经济观察报》上,许小年有一篇文章“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看了之后,不禁为这位从经济学(金融学)领域贸贸然闯入政治和历史领域的教授捏把汗。如此的无知,竟然真的无畏到敢跨领域夸夸其谈?
从政治结构来定义,“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早已是政治学界和史学界的常识性知识。我非史学界人,但就我所知,至少钱穆老先生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已经清晰地讨论过这一问题。问题很简单,现象很直接,从秦到清的官僚制度,与中世纪欧洲的封君封臣制度(封建制(feudalism)一词即来自于封地或采邑(feud))当然不同,还需要许小年长篇大论再来论述吗?而许小年所谓的各家共识(将“从秦到清”概括为专制主义社会),也远远不是共识,翻开真正的历史学著作(不要看宣传报告),作出这一结论的史家,并不多。道理很简单,用一种权力的运作方式(民主还是专制)来定义一个社会,非常勉强(如果不是说不可以的话)。而且因为商、周两代从权力运行方式看同样是专制而不是民主,这样将要把专制主义社会从商划到清(甚至直至今日?),而不是像许小年那样将秦以前划为“封建社会”(许小年这一分期方法明显前后不一致)。所有时期都一个社会,这样研究还有意义吗?对从秦到清这一时期的政治结构,形成共识性的意见是将其概括为“帝国”。不是因为有皇帝才叫帝国,而是从帝国制度的特征来定义的,如版图的延展性(扩张性)、官僚体系和中央集权等等。如果硬要从政治结构来定义社会性质的话,恐怕定义为“帝国社会”要比专制主义社会更准确些,尽管帝国社会这个词太古怪。
新中国学术传统上将“从秦到清”概括为“封建社会”,不是从政治结构来的,而是从经济关系,即“地主和农民(租佃)经济关系”(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从这个角度来定义,将中世纪欧洲和“从秦到清”的中国概括为“封建社会”,学术上并没有什么大错(但非学术上有错,错在用政治权力强制性地要求所有人将这一概念接受为唯一正确的概念),只要使用这一概念的学者承担以下三个责任:(1)必须能够证明地主和农民的租佃经济关系在中世纪西欧和“从秦到清”的中国,同样普遍存在;(2)使用这一术语时定义清楚,并且逻辑一贯地运用;(3)不可将这一术语作为唯一正确的概念,排斥其他术语的使用。如果能够做到以上三点,将“从秦到清”称之为“封建社会”未尝不可(虽然中西方是否同样存在广泛的租佃关系,在论证上我仍感到怀疑)。如史学名家马克垚主编的《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就持有这样的立场。不知道许小年又反对些什么?当然,使用封建社会这一术语的人士,是否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不是这篇小文解决的,也不是我这个非史学界人的责任。
在学科分界越来越清晰的今天,各领域的学者最好严守自己的本分,不要(至少不要轻易)跨领域发表看法。就许小年而言,还是对金融问题多谈些看法,多研究点成果吧。真想要跨领域说话,就得对所跨领域的基本常识和基础知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或者至少将自己所写的“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一文,交给史学界或政治学界的人看看,听取一下意见,不要闹笑话吧?
从政治结构来定义,“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早已是政治学界和史学界的常识性知识。我非史学界人,但就我所知,至少钱穆老先生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已经清晰地讨论过这一问题。问题很简单,现象很直接,从秦到清的官僚制度,与中世纪欧洲的封君封臣制度(封建制(feudalism)一词即来自于封地或采邑(feud))当然不同,还需要许小年长篇大论再来论述吗?而许小年所谓的各家共识(将“从秦到清”概括为专制主义社会),也远远不是共识,翻开真正的历史学著作(不要看宣传报告),作出这一结论的史家,并不多。道理很简单,用一种权力的运作方式(民主还是专制)来定义一个社会,非常勉强(如果不是说不可以的话)。而且因为商、周两代从权力运行方式看同样是专制而不是民主,这样将要把专制主义社会从商划到清(甚至直至今日?),而不是像许小年那样将秦以前划为“封建社会”(许小年这一分期方法明显前后不一致)。所有时期都一个社会,这样研究还有意义吗?对从秦到清这一时期的政治结构,形成共识性的意见是将其概括为“帝国”。不是因为有皇帝才叫帝国,而是从帝国制度的特征来定义的,如版图的延展性(扩张性)、官僚体系和中央集权等等。如果硬要从政治结构来定义社会性质的话,恐怕定义为“帝国社会”要比专制主义社会更准确些,尽管帝国社会这个词太古怪。
新中国学术传统上将“从秦到清”概括为“封建社会”,不是从政治结构来的,而是从经济关系,即“地主和农民(租佃)经济关系”(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从这个角度来定义,将中世纪欧洲和“从秦到清”的中国概括为“封建社会”,学术上并没有什么大错(但非学术上有错,错在用政治权力强制性地要求所有人将这一概念接受为唯一正确的概念),只要使用这一概念的学者承担以下三个责任:(1)必须能够证明地主和农民的租佃经济关系在中世纪西欧和“从秦到清”的中国,同样普遍存在;(2)使用这一术语时定义清楚,并且逻辑一贯地运用;(3)不可将这一术语作为唯一正确的概念,排斥其他术语的使用。如果能够做到以上三点,将“从秦到清”称之为“封建社会”未尝不可(虽然中西方是否同样存在广泛的租佃关系,在论证上我仍感到怀疑)。如史学名家马克垚主编的《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就持有这样的立场。不知道许小年又反对些什么?当然,使用封建社会这一术语的人士,是否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不是这篇小文解决的,也不是我这个非史学界人的责任。
在学科分界越来越清晰的今天,各领域的学者最好严守自己的本分,不要(至少不要轻易)跨领域发表看法。就许小年而言,还是对金融问题多谈些看法,多研究点成果吧。真想要跨领域说话,就得对所跨领域的基本常识和基础知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或者至少将自己所写的“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一文,交给史学界或政治学界的人看看,听取一下意见,不要闹笑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