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改革—中国该向何处去?


  

一、政体改革摆上了政治家的议事日程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整整走过了30年,这30年确实取得了巨大成就。巨大成就主要是体现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我们抛弃了改革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和计划经济体制,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体制上也由计划经济过渡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最后在1994年党的十四大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综合国力也大大增强,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当然,这30年的改革也不是没有问题。两级分化日趋严重,城乡差别不断扩大,教育和卫生改革宣布失败,民生民主和社会公平问题也很突出。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全球和区域合作方兴未艾,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但是世界仍然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全球经济失衡加大,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

  在国内,多年来由于某些方面改革不成功积累下来的矛盾,在威胁着我们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不管是国际形势,还是国内形势,都要求我国加速改革步伐。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发展,不改革,中国就没有希望,中国就不可能振兴。因此,中国改革虽然走了30年,但不能有丝毫喘气的想法,必须一往直前地继续改革下去。

  今后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政治体制,是政体。政体改革可以说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了,已经不可逆转地摆上了中国政治家的议事日程。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30年时间的改革,我们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并过经过1994年-2008年14年时间的发展,我国基本上建立起了比较巩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按照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理论,我们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都有了本质的变化。生产力更加现代化,以计划经济体制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也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质变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也要做出适应性的变化。也就是说,要求以政体为核心的上层建筑也要做出相应的改革。所以说,今后中国改革的重点不再是经济体制而应该是政治体制。

  二、目前中国政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世界上除了中国外,几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在政体上都实行的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和竞争经济,这种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经济和社会运行机制规范、社会诚信度高和裁判公正。而要做到这些,三权分立是比较科学有效的政治架构。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有利于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防治腐败和社会和谐公正。

  我国目前政治架构不是三权分立,而是四权混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中央到地方基本上都是这种政治架构。就拿中央来说,有中共中央、人大、国务院和政协。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务委员有的兼人大委员长,有的兼国务院总理,有的兼政协主席,有的常委兼国务院副总理等。当前在中国县级以上都是这种政治架构,地方上俗称“四大家”。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党章和宪法同时又规定,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这二者关系是矛盾的,到底谁是最高权力机关?事实是党中央是最高权力机关,党领导一切。在排座次上,第一是党中央,第二是国务院,第三是全国人大,第四是政协。为什么这样排座次,这主要从干部安排上看出来的。

  应该说,全国人大的地位这几年有所提高,表现之一是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在公共场合,总书记排第一,人大委员长排第二,国务院总理排第三,政协主席排第四。委员长还是中央常委。这种排法好象全国人大地位在国务院之上,其实不然。这要结合党和国家整体系列来看。从省市县乡镇来看,有许多地方上的人大主任不是党委常委,而省市县镇长则是党委常委(现在乡镇不设常委,只设党委),有的常务副省市县长都是常委,在排座次上人大主任有时还不如常务副省市县长的地位高。

  在干部使用上,也能看出来人大地位不如行政地位高。在许多地方上,把从省市县长岗位上退下来的,或者能力弱,或者年龄大的行政领导干部安排到人大再去干一届。因此,作为立法机关的各级人大的地位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种四权混合的政治架构,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也会因此引发社会管理诸多问题。

  一是不利于互相监督。且不说对各级党委书记无法监督,就是这四大家之间也无法互相监督。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政协主席都是常委委员,在党内职务平等,谁监督谁。在地方上,有的人大主任不是常委,而行政一把手是常委,他敢监督行政一把手吗?政协既有监督人大的职能,又有监督政府的职能,而政协主席也不是常委,政协能监督谁。

  权力如果没有监督,肯定会走向腐败。这是人性的使然。中央四大家领导素质我们信得过,我们相信中央四大家领导不需要监督也不会搞腐败。但地方四大家领导就不敢说了。从这些年揭露出来的腐败现象来看,绝大多数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和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因为腐败是需要土壤的,党委和行政官员生活在诱发腐败的土壤之中,又没有一个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产生腐败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一个监督体制弱化的国家,肯定是腐败现象严重的国家。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只能导致腐败,这是不言而喻的真理。

  二是不利于政治架构协调运转。政治架构协调运转,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节约社会管理成本的必然要求。而政治架构协调运转的前提,是权责明确,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四权混合的政治架构,很难使国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而由于相互摩擦又增大了社会管理成本。

  更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在四大家权力机构中,党委是领导核心,凌驾于其他三家之上,而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构内部,则是行政凌驾于党委之上,行政领导党委。

  比如我国各级权力机构内部的部门和单位许多是党政分设的。即一个部门或单位存在着党政两个一把手。这在工作上很不好协调,特别是在人事管理上,谁说了算,谁最后拍板?就拿国家卫生部来说,在人事安排上,是陈竺部长说了算,还是高强书记说了算,谁最后定板。陈竺部长最后定板,违犯了党管干部原则;高强书记最后定板(当然高强书记是采取民主集中制方法决策的),陈竺部长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管人财物,对一个部门和单位全权负责,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两个人意见不统一怎么办,难道还要去请示上级裁决。请示上级怎么请示,高强书记请示总书记,陈竺部长请示总理,要是这两个人意见再不统一怎么办,请示谁去?请示潘基文去吗?

  四是不能使司法相对独立地工作。不要说党委有一个政法委管着公检法司,使公检法司不能独立地行使职权。而且因为公检法司领导多数不是党委常委,而因为省市县长和有的副省市县长是常委,都管着公检法司,都可以影响干扰他们独立办案。公检法司不独立,司法监督很难到位,对腐败大案要案查处起来难度就大的多。

  三、政体改革—中国向何处去?

  中国政体改革,必须受中国国体制约。国体是根本,不管怎么改,不能动摇我国“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国体。国体不能动,但不等于政体不能改。同样一种国体,可以有不同形式的政体。

  因为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由国体所决定,并与国体相适应,是国体的表现形式。由于历史条件、传统习惯、阶级力量的对比和国防环境的影响,国体相同的国家可以采用不同的政体。比如说当前资本主义国家,就有君主制和共和制。君主制国家又可以分为君主专制制和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国家又分为议会内阁制和总统制。同样是社会主义国家,过去有苏维埃制、代表团制和人民会议制等。

  中国不管怎么改革,有两条原则不能动,一个是国体,一个是党的领导。除了这两条原则不能动之外,在政体组织形式上均可以作必要的改革。

  政体改革思路,一是坚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二是增强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性,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三是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和互相监督,防治腐败;四是解放思想,大胆汲取世界先进的政治文明成果。

  根据以上两条原则和四个思路,对中国政体改革的总体思路是:

  1、将中共中央与全国人大合并(地方也应照此办理),把两个最高权力机关合并为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将党的领导寓于全国人大工作之中。这样改的好处,一是解决了两个最高权力机关并行的矛盾,节约了社会管理成本;二是加强了党的领导,党中央直接通过人大工作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更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三是又增强了全国人大的权威。

  为了保证合并后党的领导地位不被削弱,可以在宪法和党章中明确规定,在人大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必须占到51-60%。最低不能低于51%,最高不能高于60%。低于51%就可能影响动摇党的领导地位,但高于60%,又会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变为党的代表大会了。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可以继续单独召开,党的组织活动照常进行,研究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开展党务工作,但各级党的组织不再直接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工作,而是通过人大立法和人大日常工作实行对国家的领导。

  2、适当分给政协一些立法权,让民主党派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真正成为参政党。将国务院的监察部从中央纪委划出,归并到全国政协,作为政协的一个监督部门。

  3、取消党委系统的政法委,让公检法司行使独立办案权力。党委对司法部门的监督通过人大的监督职能来实现,并注意发挥政协的监督作用。

  4、保留党委的纪委机构。但纪委只负责查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的纪律行为,不再负责查办党员和党员干部在经济、民事和刑事上的问题。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经济、民事和刑事案件全部由司法部门负责独立审判。

  现在我国党委系统的纪委,什么问题都管,不管党员和党员干部什么性质的问题,都是先由纪委插手调查处理,最后看情况再交司法部门处理。有时还向司法部门施加压力,干扰司法部独立办案。

  5、划小省区,将中国现有34个省及直辖市划为60个。中国现在的省及直辖市面积太大和人口太多,不利于经济发展、综合平衡和社会管理。省的面积过大,人口过多,省区内各地区自然环境差别大,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的文化素质也不一样,不要说中央的政策落实起来有困难,就是本省的政策落实起来也是有困难的。为了有利于社会管理,搞好综合平衡,有必要划小省及直辖市的行政区。

  6、实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职业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该是职业政治家,代表民情民意,专司参政议政工作。同时借鉴美国两院制代表产生办法,全国人大每省(直辖市)代表限于3名,共180名;政协可按人口比例产生委员,应该在800名左右。

  按照以上政体改革思路,既建立了符合三权分立原则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政体,又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加强了党的领导,必将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