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选”课文的“审美”尺度
王靖宇,付永红
【摘 要】在《语文》教材的编写过程中,“节选”是控制课文篇幅的一种编辑行为。在文字的数量上,化整为零,属于“技术性”处理;在文字的质量上,去粗取精,也可以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前者以课文的“篇幅适中”为标准,后者以其篇章结构的完美、匀称及语言风格的和谐、统一为尺度。《语文》教材的编写者只有坚持这两个“审美”的尺度,才能“节选”出“文质兼美”的课文,编写出“适合教学”的教材。
【关键词】语文教材 节选课文 审美尺度 篇章结构 语言风格
节选,作为一种编辑手段,是《语文》教材的编写者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入选文章或著作的一种“技术性处理”;如果把它提升到“审美”的高度,我们也可以说,节选是一个“去粗取精”的“再创造”的过程。那些“文质兼美”而篇幅稍长的文章或著作,只有“节选”其中的某一片断,才有可能成为《语文》教材中“适合教学”的课文。我们认为,作为学生直接阅读对象的课文,应该是一个文字的“集成块”。把篇幅稍长的文章或著作“节选”为课文,除了篇幅长短要“适中”之外,至少还应该把握两个“审美”的尺度:课文的结构要完美、匀称,其语言风格要和谐、统一。
现行的中等学校《语文》教材,有近四分之一的课文是“节选”。有些篇目──甚至还是“经典”篇目──由于“节选”不当,出现了一些“美中不足”的遗憾。本文举出若干实例,加以说明,谨供教材编写者们参考。
【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以来出版的几个版本的高级中学课本《语文》和1997年出版的中等师范学校语文教科书《阅读和写作》,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通用教材《语文》,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和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1999年先后出版的辽宁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编教材《语文》,都“节选”了俄罗斯著名作家契诃夫的短篇小说《装在套子里的人》。这些教材的编写者们对作品所作的结构上的“精简”,也都“不约而同”。
据汝龙选译的《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装在套子里的人》这篇小说的中译本全文有一万多字。原著开篇有个交代:“在密洛诺西兹果叶村的村郊,有两个误了时辰的猎人在村长普洛柯菲的堆房里过夜。一个是兽医伊凡·伊凡尼奇,一个是中学教师布尔金。”[1] 应该指出,两个“猎人”谁也不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借“布尔金”之口,给“伊凡·伊凡尼奇”讲述了“别里科夫”的故事,也为读者塑造了一个活生生的“装在套子里的人”的艺术典型──布尔金的同事、希腊文教师别里科夫,才是主角。脱下原著的“第三人称”的外壳,呈现在学生们眼前的是“第一人称”的课文──从“删繁就简”的意义上说,上述几部教材把它“节选”成四千多字的课文,还算是比较成功的。
但是,上述教材的编写者们的“节选”犯了一个相同的错误,可以说,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别里科夫死后,人们为他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安葬仪式。面对原著十分精彩的描写,“节选”者们只在课文中保留了“我们都去送葬”一句话;随后的一个破折号和另外的一些描述,都被他们给“节选”掉了:
──那就是说,两个中学校和神学校的人,都去了。这时候,他躺在棺材里,神情温和、愉快,甚至高兴,仿佛暗自庆幸终于装在一个“套子”里,从此再也不必出来了似的。是啊,他的理想实现了!老天爷也仿佛在对他表示敬意似的,他下葬的那天天色阴沉,下着雨;我们大家都穿了雨鞋,打了雨伞。……[2]
我们认为,这段文字是整个作品的“画龙点睛”之笔,无论如何,也万万不该省略了它们;课文篇幅的长短,是否“适合教学”,绝不在乎这一百几十个字。别里科夫有着古怪、孤僻、怕事、多疑的性格,作者曾为他设计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套子”:他住的卧室小得像一只“箱子”,他睡的床经常挂着“帐子”,他坐的马车总要支起“车篷”;晴天里,他却穿着“雨鞋”,打着“雨伞”,在“羊毛衫”外面裹上“棉大衣”,还要把“衣领”竖起来;他喜欢用“黑眼镜”遮上眼睛,用“棉花团”堵住耳朵,睡觉时一定要用“被子”蒙上头;他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怀表装在“套子”里,把削铅笔用的小刀也装在一个“套子”里;连他在学校里所教的课程,都是跟大众格格不入的“古代语言”,而且还是“希腊文”!据此,可以断定:我们从原著里找回来的被“节选”者们忽略了的那口“棺材”,正是作者为别里科夫准备的最后一个“套子”,用来证明他的落后和守旧是死心塌地的,其深刻的讽刺意义是显而易见的;而当时“阴沉”的“天色”,又是一个最大的“套子”,它足以把故事里的“我们”完全笼罩其中,谁都无法逃避。作品暗示读者:一具“棺材”,宣告了专制制度和旧思想的卫道士别里科夫的灭亡;而“天色阴沉”,正是19世纪沙皇统治下白色恐怖的俄国的社会环境的艺术写照。
此外,原著里还有一句话,似乎也有必要保留下来并且作为课文的开头:“世界上有不少人性情孤僻,跟寄生虾或者蜗牛那样极力缩进壳里去”。[3]这句话形象地概括了“别里科夫”们的性格特征,用以开宗明义,不是又多了一个像醒目的标签一样的“套子”吗?
【例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年以来出版的几个版本的高级中学课本《语文》,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1994年先后出版的中等专业学校通用教材《语文》和中等专业学校通用的国家教委八五规划教材《语文》都有《明湖居听书》一课,课文“节选”自刘鹗的小说《老残游记》第二回。遗憾的是,不同教材的编写者们的“节选”又是“英雄所见略同”。
作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之一的《老残游记》,通过一位江湖医生“老残”在山东行医的所见所闻,暴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对所谓“清官”的批判尤其深刻。全书二十回,自始至终都有“老残”的影子,但他不是小说的主人公,而是一个“线索”人物。该书第二回以“历山山下古帝遗踪 明湖湖边美人绝调”为题,叙述了两件事:一是老残游览“大明湖”,二是他在“明湖居”听白妞“说鼓书”。本来,这两个情节在小说中并不特别重要;大概是由于描写的出色,这两段文字先后成为“经典”课文:小学生读《大明湖》,中学生读《明湖居听书》,从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就开始了。
既然《明湖居听书》这个片断的“一号”人物是姓王名小玉的鼓书艺人“白妞”,课文的起点似乎也应该再往前提一提──白妞在原著里的“戏”,比她在课文里的“戏”只多了一点儿。如果在课文《明湖居听书》之前,再保留下面两个段落和一个句子,学生们便可领略《老残游记》中“白妞”故事的全貌了:
老残从鹊华桥往南,缓缓向小布政司街走去,一抬头,见那墙上贴了一张黄纸,有一尺长、七八寸宽的光景,居中写着“说鼓书”三个大字,旁边一行小字是“二十四日明湖居”。那纸还未十分干,心知是方才贴的,只不知道这是什么事情,别处也没有见过这样招子,一路走着,一路盘算。只听得耳边有两个挑担子的说道:“明儿白妞说书,我们可以不做生意,来听书罢。”又走到街上,听铺子里柜台上有人说道:“前次白妞说书是你告假的,明儿的书,应该我告假了。”一路行来,街谈巷议,大半都是这话,心里诧异道:“白妞是何许人?说的是何等样书?为甚一纸招贴,便举国若狂如此?”信步走来,不知不觉已到高升店口。
进得店去,茶房便来回道:“客人,用什么夜膳?”老残一一说过,就顺便问道:“你们此地说鼓书是个什么顽意儿?何以惊动这么许多的人?”茶房说:“客人,你不知道。这说鼓书本是山东乡下的土调,用一面鼓,两片梨花简,名叫梨花大鼓,演说些前人的故事,本也没甚稀奇。自从王家出了这个白妞黑妞姊妹两个,这白妞名字叫做王小玉,此人是天生的怪物!他十二三岁时就学会了这说书的本事。他却嫌这乡下的调儿没什么出奇,他就常到戏院里看戏,所有什么西皮、二黄、梆子腔等唱,一听就会;什么余三胜、程长庚、张二奎等人的调子,他一听也就会唱。仗着他的喉咙,要多高有多高;他的中气,要多长有多长。他又把那南方的什么昆腔、小曲,种种的腔调,他都拿来装在这大鼓书的调儿里面。不过二三年工夫,创出这个调儿,竟至无论南北高下的人,听了他唱书,无不神魂颠倒。现在已有招子,明儿就唱。你不信,去听一听就知道了。只是要听还要早去,他虽是一点钟开唱,若到十点钟去,便没有坐位的。”老残听了,也不甚相信。
[次日]六点钟起,先到南门内看了舜井,又出南门,到历山脚下,看看相传大舜昔日耕田的地方。及至回店,已有[九点钟的光景]……[4]
“补充”或者说“还原”了上述文字之后,我们再来“修改”课文的标题:“老残”既然不是这段故事的主角,还不如索性换一个角度──把被动式的“明湖居[老残]听书”转换成主动式的“[明湖居]白妞说书”──干脆就叫《白妞说书》或者《王小玉说书》,岂不更好?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试用修订本)《语文》“节选”这个片断时,就把课题改成了《绝唱》,是“主动式”。但是,该书还删去了“到了十一点钟……也不去管他”一段,忽略了观众(听众)们“高谈阔论,说笑自如”的“铺垫”作用。
张世骏主编的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函授大专教材《大学语文》,是真正在“节选”上动了脑筋的。该书的《王小玉说书》一课,起于“老残从鹊华桥往南,缓缓向小布政司街走去”一段,先用老残“抬头”所见的“一纸招帖”和老残“一路”所闻的“街谈巷议”,作为第一层铺垫;然后,店里的“茶房”向老残介绍“梨花大鼓”和“白妞、黑妞姊妹两个”,是第二层铺垫;然后,表现老残在“明湖居”书场“落脚”之艰难,第三层铺垫;接下来,是面貌“丑陋”的琴师出场,作为第一个陪衬人物;然后,令人“以为观止”的黑妞出场,是第二个陪衬人物;经过如此这般的“炒作”,白妞王小玉终于“闪亮登场”,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欣赏“大腕儿”的表演,谈何容易!曲艺的妙处全凭听觉得之,以文字表达则很难奏效;作者用人们所熟悉的事物、情景、感觉和一切所能想象得出的效果,构成了一系列“通感”式的比喻,使读者可以借助自己耳朵以外的其他感官来体会“说书”的韵味,真是惟妙惟肖。最后,作者借“梦湘先生”之口,引用《孟子·梁惠王》“于我心有戚戚焉”的名句,现场“点评”,并就此打住,戛然而止![5]这一课,成功地再现了白妞王小玉精湛无比的说书技巧,堪称侧面描写与正面描写相结合的“绝活儿”。
此前,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文库”丛书中的《中国古典长篇小说选讲》,已经做过这方面的努力;只是做得“过”了──“过”犹“不及”──因此算不得“成功”的先例。该书的最后一篇,是汪德斌选讲的《老残游记》片断,题为《白妞说书》。
此后,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试用课本《阅读》第六册第七单元“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初步欣赏”的“单元练习”里,也有一篇《王小玉说书》,倒是真的“简练”。该文的起点退到了“正在热闹哄哄的时节,只见那后台里,又出来一位姑娘”那一段──白妞王小玉不打“广告”,就直接抛头露面,把一切用于“铺垫”和“陪衬”的文字,全都一笔勾销。[7]其结果只能是人物形象苍白,故事情节简单,学生们如何体会得出作者的“艺术匠心”呢?
我们认为,“节选”课文至少应该有两个“尺度”:从不同的学段或年级的教学需要出发,课文篇幅的长短要有分寸,这是一个可以“测量”的标准,一个“量”的概念;从不同的文章或著作的写作特点出发,课文内容的主次也要有分寸,这是一个用来“审美”的标准,一个“质”的概念。上述教材在《装在套子里的人》和《明湖居听书》两篇课文的“节选”上的失误,已经损害了原著的结构和典型形象的完美,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说法去解释,无法令人接受。
【例三】
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棹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
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8]
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中等专业学校通用教材《语文》,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出版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统编教材《语文》,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和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1999年先后出版的辽宁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编教材《语文》,把上述文字“节选”掉了,我们称之为“节本”系统。
属于“全本”系统的,有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中等专业学校通用的国家教委八五规划教材《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中等师范学校语文教科书《阅读和写作》和2000年新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试验修订本)《语文》。──前两种教材,在课文中保留了上述文字(其他地方“略有”删节),可视为“准全本”;只有刚刚投入使用的高级中学《语文》教科书,“选”的才是不打折扣的“全本”。
我们认为,作为中等学校《语文》教材中的一篇课文,《荷塘月色》不应保留引自《采莲赋》的那段文字。过于艰深的“韵文”穿插在“散文”之中,教学时很容易喧宾夺主;引文和正文的语言风格大相径庭,读起来也显得不够和谐。但把其他的相关文字一并删去,我们却不敢苟同。其实,折中一下,删去关于《采莲赋》的引文而保留其他语句──把“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一句改为“[读]梁元帝《采莲赋》”,然后再与“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一句对接──前增一字,后删四字,也算是天衣无缝!
早在1934年,开明函授学校和开明书店就曾经出版过夏丏尊、叶圣陶、宋云彬、陈望道合编的《开明国文讲义》。该书第一册就有《荷塘月色》一课,“节”去了原文篇首的第一段和篇末的第七、八段,“选”取了属于核心部分的第二、三、四、五、六段,算是“节本”中的“节本”。这篇课文,读起来还真有一种很“纯正”的味道。如果把它放在小学五、六年级或者初中一、二年级的课本里,也未尝不可。
【例四】
结伴游黄山,良晨值暮春。美景层层出,眼界日日新。
奇峰高万丈,飞瀑泻千寻。云海脚下流,苍松石上生。
入山虽甚深,世事依然闻。息足听广播,都城传好音。
国际乒乓赛,中国得冠军。飞船绕地球,勇哉加加林!
客中逢双喜,游兴忽然增。掀髯上天都,不让少年人。[9]
应该说,这首诗写得还不错。但是,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中等专业学校通用的国家教委八五规划教材《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中等师范学校语文教科书《课外阅读文选》,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和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1999年先后出版的辽宁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编教材《语文》,在把《上天都》确定为一篇课文的同时,都不约而同地“忍痛割爱”,删去了这首五言诗和它前面的“一句话说明”。我们非常赞同上述教材编写者的做法,并且很佩服他们的眼力和魄力。
这种情形,使我们联想起晋代文学家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和《桃花源诗》,同一作者的两篇“题材”相同而“体裁”不同的作品。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二册将《桃花源记[并诗]》列入“散文”单元,文在前而诗在后,兼收并蓄。[10]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妥当──散文《桃花源记》之后“拐带”着一首五言诗,算“附录”吗?不得要领,莫名其妙,甚至有些不伦不类。其实,真的舍不得《桃花源诗》也没关系,完全可以放在“诗歌”单元、记在“陶渊明”的名下嘛!相比之下,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典文学普及读物丛书中的《汉魏南北朝诗选注》,也是文在前而诗在后,题为《桃花源诗[并记]》,就好多了。该书把《桃花源记》排印在“题”下“诗”前的“序文”位置上,使《桃花源记》和《桃花源诗》互相表里,各得其所。[11]
综上所述,“节选”课文的“审美”尺度,在《装在套子里的人》和《明湖居听书》两篇课文中体现了“多”和“少”的差别,该“多”用笔墨的地方用“少”了,课文的结构就显得不完美;在《荷塘月色》和《上天都》两篇课文中则表现为“有”和“无”的对立,课文一旦出现违背作品的体裁规则和行文风格的语句,就会给学生带来一种不和谐的感觉。与【例三】的“文白相间”截然相反的是,【例四】中提到的另一些教材,非常果断地割掉了《上天都》的“尾巴”,保证了课文的语体风格的统一。两种做法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照,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八个字去解释,也同样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我们认为,编写中等学校的《语文》教材,不仅要“选”一些“文质兼美”的典范文章或著作,而且要在“节”上花大力气、下苦工夫,把“节选”课文当作编写教材的一个课题来研究。教材的编写者在“节选”课文时,不能停留在把握篇幅长短的“测量”标准的水平上,而必须坚持“审美”的尺度,充分考虑文章或著作的写作特点,以保持课文结构的完美和语言风格的统一。
【参考文献】
[1][2][3]周煦良等.外国文学作品选(第三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4]刘鹗.老残游记(严薇青注)[M].济南:齐鲁书社,1981.
[5]张世骏,王靖宇,冼殊存等.大学语文[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2.
[6]种明章,翁德森等.中国古典长篇小说选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
[7]欧阳代娜等.阅读(第六册)[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8]吴为公,李树平.朱自清散文全编[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
[9]丰一吟.丰子恺随笔精编[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6.
[10]朱东润等.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二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11]邓魁英,韩兆琦等.汉魏南北朝诗选注[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1.
【说明】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学校美育系统与美育心理发展的实验研究"的子课题"普通中专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审美化促进学生审美能力发展的实验研究"(原辽宁省锦州畜牧兽医学校)的获奖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