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杀人案带来的思考
在西安某单位任挂职副局长的刘巍因怀疑自己患上艾滋病,于是愤怒地将此前不久带他去嫖娼的同学李某杀死。近期,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西安市中院刑事部分的判决,以刘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见3月9日华商网)
在过去西方暴力影片中才有的雇凶杀人镜头,近些年来,屡屡见诸现实生活中,官员杀人、雇凶杀人案件在网上一搜,便可搜出几千条信息,且这些案件多发生在有职有权的官员中。而今西安又发生了一副局长刘巍疑患艾滋,砍杀带其嫖娼好友而被判处死刑案。刘巍只是近年来众多官员杀人、雇凶杀人的中国腐败官员的缩影
虽然官员杀人、雇凶杀人的血案,只是一些极端的事件,但是其中却不乏一些内在的必然因素。纵观官员杀人、雇凶杀人案,这些官员出事前,无不是腐化堕落、行贿受贿、包养情妇,任意妄为,慷国家之概;出事后,为了保自己的政治前途,官职地位,自身利益,在个人政治利益和法律之间,宁愿选择前者,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且在实施这一行为时,还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以往用权钱织就的关系网能够摆平一切。无奈“机关算尽太聪明, 反送了卿卿性命。”特别是像刘巍这样的副局长是多行不义必自毖。像这种经不起诱惑去嫖娼,然后疑心自己因此得了艾滋病,而去杀带他风流快活的同学,为人素质如此低下,心理承受能力如此之差之人怎么当上了副局长?真该好好审视我们的用人制度,问责考察提拔手续是否正常。
虽然官员杀人、雇凶杀人在国家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这些玩火者终将“自焚”,然而官员杀人、雇凶杀人,其社会危害性比一般老百姓的杀人行为危害大得多,因为这里有一个恶劣的影响和教唆作用,是很坏的榜样,它使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受到了极大挑战。同时,这些案件还提醒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放弃对世界观的改造;也不能忽视对精神文明及道德规范的建设,否则人和社会都将难以全面均衡地发展下去。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