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别人要抓住本质的东西。
前一篇博文(职称改革:教师从此没了职称资格证书 )中提到没有职称资格证书的山东一些高校全员聘任制的改革。
但是聘任制改革实行后,落聘后的出路何在?相关的社会保险有个人帐户吗?校内评审人员具有学科代表性吗?校内的评审符合规范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吗?如何控制行政岗位的挤占教授现象?一所学校的薄弱学科是不是就不该有教授?
上海的改革其中有一条:晋升聘任的教师如调动工作单位、退休或遇其他情况时,本人可按当时被聘岗位等级,到市人事局调换相应的全国统一职称资格证书。
山东的能做到吗?不仅做不到,可能还要扣押流动着的房产、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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