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瓣公章”:一个“民主”的美丽外壳
据华商报消息,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圭叶村,最近因一枚由本村村民发明刻制的“公章”而闻名全国。他们将刻有“平秋镇圭叶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字样的印章分为五瓣,分别由四名村民代表和一名党支部委员保管,村里的开销须经他们中至少三人同意后,才可将其合并起来盖章,盖了章的发票才可入账报销。这枚印章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公章”。
据了解,这“五合章”村民不信任逼出来的。圭叶村是国家重点贫困村。每年镇财政给村上划拨办公费5000元,偶尔村里也会得到一些扶贫赠款。为数不多的公款怎么用,用在哪儿却常常引起村民们的不满和质疑。
据报道,采用“五合章”还有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村党支部书记谭洪勇和村委会主任谭洪康是亲兄弟,这样做是为了避嫌。对于兄弟俩分别担任村支书和村主任,平秋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龙红信表示,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由村上党员和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体现了党员和村民对他们的信任。今年33岁的谭洪勇,2001年从深圳打工回来担任村支书。
不难看出,这个最牛的公章的出炉,从一开始就难免炒作的嫌疑。而经过媒体的渲染,已经成了民主的一个最美丽的外壳。
没有媒体报道,五名执章者是怎么民主选举出来的,但就真正的构想者和制作者被会计夺了名来说,就让人觉得是否当局者怕老农民说实话而露了馅?
再说,既然已经实行近两年左右,真正的村务、财务公开结果如何?没有见诸报道,仅有当局者(支书、会计)认可的少量报销受阻的事件(所有报道完全一样),及乡副书记、县委的人的出面肯定。尽管有人对县委书记来调研的不足50元的招待费发出感慨,但“五合章”呈现给我们的还是一个最完美的民主意象。
其实,中国古代早有“虎符”,只有各持一半“虎符”的将领,将其拼成完整图案才能调兵。此可谓“五合章”的老祖宗,然而中国仍然没有缩短封建社会的历程。皇帝或实际掌握兵权者,仍然控制着手持“虎符”的人。现在各级政府、党委决定重大事项,按规定都必须经过常委会的讨论表决,然而不少常委会却形同虚设,“官官相护”“买官卖官”的现象也不鲜见。
“千万县令”陈兆丰卖出乌纱百余顶,110人从他手中买到了官。在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招标、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办理入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此外,还有人民币545万多元、美元0.6996万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陈兆丰案也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
据报道,2002年7月的某一天,陈兆丰突然来到解放军某部一实验基地秘密住下,并关掉手机,中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两天后,他鼓捣出了一份长达5页纸、写有多达几百人名字的“名单”,交组织部门去“按程序”考核。他还把这份方案交给县委某领导征求意见,当这位有着多年组织工作经验的领导提出,此方案中有三处违反组织原则时,他大为恼火。在他的操纵下,这份方案在没有作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在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上得到通过。
1995年,党中央就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2年7月,中央又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然而,据统计仅皖北地区近年来落马的县委书记就多达18位:颍上县原两任县委书记张华琪、徐波;蒙城县原三任县委书记王保民、孙克杰、孙孔文;阜阳市颍东区委原两任区委书记 韩希鹏、赵光席;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邹新华涡阳县原县委书记 徐保庭;利辛县原两任县委书记刘家义、王德贵;阜南县原县委书记 殷光立;原县级亳州市委书记李兴民;原县级阜阳市委书记王汉卿;蚌埠市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张桂义;濉溪原县委书记唐怀民;滁州市定远县原两任县委书记凌炳余、陈兆丰。陈兆丰不过这些落马贪官之一分子。
定远县此后集中出台了12项干部工作制度,其中亮点之一就是专门为县委书记“量身定做”的《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试行)》,总共14条,对县委书记用人权的动议、提名、酝酿、讨论决定这4个关键环节进行科学规范,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在阳光操作的同时,隐形权力显现化的关键就是要有监督,有了公开的监督,权力就一定会受到责任的制约。”无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有了监督的隐性权力才会真正显性化。”
可见,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还是民主得以落实的关键;而要公开,普通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才是关键;要保证每个公民拥有真正的知情权,媒体的公开报道和深入调查是最重要的手段。而对“五合章”的报道千篇一律的实情,又让我们对媒体的独立调查权表示担心。
难道真如某些网友的推测:如果圭叶村的“一把手”,足够强势的话,完全可以撤换掉“不听话”的持章代表,将“民主”变成私人工具。
那么,“五合章”,留给我们的恐怕也只有一个美丽的民主外壳,除此无它。
但愿定远县的《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试行)》,不要步此后尘。
费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