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对不同类型企业工资成本影响


  面对现今的形势,企业经营者急需转变观念,重新认识企业人的内涵和价值,人力已经不是企业的成本,而是一种无形资本,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员工是为企业创造效益和价值的第一资源,其所得并单不是企业资金的内耗。若企业按照合理规则运作,全力为员工排难解忧,员工则不仅会安心地工作,而且会更加努力地去执行任务,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为此,企业经营者应用更长远的眼光去审视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要学会中外成功经营者的思维,即“只算大帐,不管小账”。也就说,不必要去痛惜为提高员工薪酬而付出的一些资金,更应看到:一是提高薪酬,解决员工后顾之忧,留住了人才,减少了人员流动率,降低了用人成本;二是全面变革用人思想,提升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企业创造更好收益;三是员工的士气高了,激发了企业的活力与资源,更好地实现资源增值,否则,人员士气低迷,企业就如同一潭死水,又如何创造更价值?我国著名的企业经营者史玉柱先生曾说,给与员工高薪,使企业降低成本的最好办法。此话说的不是没有道理,物质有保障了,员工就会很快融入企业,一心为企业而努力,它很好地把员工的价值追求统一实现企业目标之中了,员工或许就会爆发出强大凝聚力、创造力和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