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共同推出的旨在惠及农民的家电下乡活动,受到农村居民的广泛欢迎,仅四川省试点期间就将新增农村消费30亿元。不过,好事还要办好,要防止陷入“家电下乡,利润进城”的怪圈,使利家变成了伤农。
一方面,不能把家电下乡变成商家倾销过期淘汰产品的“绿色通道”,造成商家得益,农民受害;
另一方面,要防止政府的“家电下乡”活动变异为商家的“家电促销”活动。政府给予农民相当于销售价13%的补贴,但如果不能够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厂商成本利润监控,很可能造成农民拿了补贴,却没有真正消费到低价家电的现象,最后偷着乐的必然只是商家。
其三,政府补贴农民,但商家服务不能打折,否则,这样的低价家电就难以让农民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惠。
再则,一些商家已经在研究应变策,相关部门必须对市场进行实时跟踪,防止少数不法商人浑水摸鱼,确保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