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前副省长王怀忠腐败案被揭露以后,安徽的腐败案是不断浮出水面,原政协副主席匡炳文、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副省长何闽旭相继落马,也使安徽成为部级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原交通厅厅长王兴尧、原徽商集团董事长蔡文龙、安徽省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董苏皖,以及那位抄袭悔过书的皖能集团原总经理张绍仓等受贿案,暴露出安徽厅级官员忙于受贿的丑态;
说起这书记镇长联手受贿案,两位主人公也真的敢下手呢。本来,利辛县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小县、穷县,这两位官大人执政的小镇恐怕也富不了哪去。可他们还是一遇工程就敛财,从他们敛财涉及到的工程项目看,其实反映出当前腐败分子的共性:修马路受贿15万元,那还符合当前贪官思维的常理,全国那么多的交通厅(局长)都栽在修路上,仅有科级职务的书记镇长也栽在这里,就没有什么可笑的了;帮助开发商搞拆迁,开发商为了感谢支持而送给他俩60万元,这在当前的房地产开发商中也是司空见惯。我在“国六条”出台之际曾预言:未来一年里,将有更多涉及土地、规划、房管及和房地产业相关的官员将失去人身自由。今天看来,比我预想的要少得多。
杜运广、王凤轩受贿案最超出常理的要数收取小学改造工程那3.6万元好处费了,因为这种工程本身就不会有多少油水,工程队送书记镇长好处费,那就只有在工程质量上打主意了,而学校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可不是一般修马路所能相提并论的。
书记镇长联手受贿给我们最大的警示是,能够平分受贿款的官员,还有什么事不能联手?在这样的联手下,老百姓焉有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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