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权威”们:表态悠着点吧……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的话,多事的2008年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以后,面对社会上公民、网民有诸多质疑的局面,有三次“专家、权威”甚至是冠以“国内著名”的专家权威忙不迭地在媒体表态,似乎想以此一语定乾坤,让大家赶快别叽叽喳喳说三道四。可是,其结果都不怎么样,甚至很糟糕,乾坤没定下,质疑之声反而更多,可谓越描越黑,越描越花,真比不表态、保持沉默还好些。

   ●  第一次:地震“专家”表态——

  面对汶川地震,国人在捐了款、献了爱心之后,必然进入事件的反思阶段,对我国地震预报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弊端提出了诸多质疑。这时,央视经济频道于六月的某天搞了一个经过精心策划的“对话”节目,由国家地震局“首席预报员”张永仙、中国地震局资深研究员何永年出任嘉宾,更可笑的是还请来了非地质专业出身的“科学打假”斗士方舟子来捧场,试图证明一个莫须有的谁也没有苛求过的问题的答案:“科学准确地预报地震是不可能的”。而这样的结论出自国家地震局“首席预报员”之口,这本身就是一种滑稽,就是对“首席预报员”这一职位的设定最大的嘲讽

  于是舆论哗然,以事实为论据对如此只有一种声音的“对话”一片痛贬——而国家还是开始审议修订《防震减灾法》,重点讨论的就是被张永仙等称之为“无法科学准确预报”之地震的预报或“预警”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则指出:“要加强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灾害监测—研究—预警预报网络体系。”(点击引文)最近,《南方周末》长篇报道《 地震预报的中国“江湖” 》则比较全面地揭示了地震界和地震预报中的一些人为弊端,且介绍了中科院院士陈运泰引用著名科学家、液态燃料火箭发明人戈达德的一句话:“慎言不可能,昨日之梦想,今日有希望,明日变现实”。

  ● 第二次:国内“刑法学权威”表态——

  仅就国内正规媒体报道和有关法律工作者的追踪调查所显示的铁的事实证明:“××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存在明显一系列的程序违法现象。为了中国的司法建设,为了追求司法正义和公正,网民和法律工作者纷纷质疑。这时“权威媒体”发表“刑法学权威”表态:“××案审判: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点击链接)试图一语定乾坤。可事实同样是事与愿违。不仅法律工作者对此有理有据地反驳,在一般网民中直接以法律法规条款、事实、以严密的逻辑、理性地反驳这几位“刑法学权威”的文章不断见诸网络媒体。随着案情的发展,“乾坤”不仅没有定,反而更加不稳……

   ● 第三次:地铁专家、中科院院士表态——

  2008年11月15日下午,杭州风情大道地铁工地发生大规模塌陷事故。中科院院士王梦恕来到现场,匆匆表态说,此特大事故是“突发性地质自然灾害”。也就是说,他的判断结果,否认了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面前亲口承认的“早就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事实。中央电视台及其它媒体对其言行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多数人认为其作为知识分子,缺少起码的职业道德……随着事故原因的深入调查,当然证明王院士的“表态”是不负责任的,至于为何如此,当与利害有关,央视朝闻天下已有报道,在此不赘述。

  权威、专家们的三次表态,所涉及的事件各不相同,但有两点是共同的:

  1、未经充分调查即随便下断语。

   毛泽东虽然犯过诸如发动文革这样一类错误,但他的一些话说得还是不错的,那就是他曾经的著名论断:“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而我们的“专家、权威”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栽了。

  中国地震局“首席预报员”张永仙、资深研究员何永年声称,汶川地震是逆冲式地震,很少有前兆。可是,这是在充分调查以后所作的结论还是坐在办公室里从理论到理论拍脑袋的推断呢?“对话”中这两位专家为什么对汶川及周边市、县地震局近一年来地震监测情况的数据只字不提?是没有价值还是没有调查?据笔者掌握的资料,以四川绵阳地震局公布的数据来看,仅2007年3月,4.6级以下地震频繁到每隔2-3天一次(点击 引用链接);2007年12月江油市地震局分析境内小震群活动已先后发生1级以上地震20余次……(点击引用链接)请问专家,这也属正常值”?最不该的是,这两位专家与方舟子一唱一和,把我国曾经取得且在世界上得到承认的成功预报地震的诸多范例统统称之为“蒙”的,是“巧合”,以此来佐证“地震不可预报”论,而对后来逐渐披露出的我国地震预报界的种种问题、弊端、恩怨情仇等均讳莫如深,这是科学工作者应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吗?这怎不令舆论哗然?

  再说我国“刑法学权威”们的表态。他们调阅了“××案”全部的卷宗了吗?看了作为证据的录像等资料了吗?会见了当事人和律师了吗?从兼听则明来说,会见了有不同意见的律师了吗?他们在表态时知道××的母亲是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且对家属、外界保密甚至说谎了吗?(点击链接)他们知道××家族有精神病史吗?事实证明,专家、权威们没有调查或没有充分调查,如果做了充分调查,他们是无法睁着眼睛面对事实做出“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这样的表态的,因为××的母亲在他们表态时还处于“失踪”状态。反之,斗胆说一句,如果三位国内“刑法学权威”在知道一系列内情的情况下还做如此表态,那岂不是是寐着良心睁着眼睛说瞎话,忽悠百姓?

  关于这次中科院院士王梦恕的表态,这是刚刚发生的事儿,就不用说了,央视“朝闻天下”已经说过了(点击这里 观看央视视频),网上批驳也很多,不赘。

  2、均是因某些主观原因为 撇清责任 或迎合某方面的需求而表态

  “专家、权威”都是精英,都是某方面的专门人士,为何会不经过周密调查就急急忙忙“表态”呢?为什么表态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撇清责任”呢?这一点,是明眼人一看都知道的——亦即“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儿,就不用细说了,窗户纸太薄,不用捅破也看得清的。

  本来,在大众确对某一问题有模糊、错误认知时,专家、权威出来实事求是地说几句以正视听的话,这也是可以的、甚至是应当的——但关键是要负责任地说,实事求是地说,在对事件充分了解和研究以后公正、客观地说。然而笔者却以为,作为科学工作者的“专家、权威”有时恰恰忘了什么是科学—— 其实一言以蔽之,科学就是实事求是!科学不是以主观意志、好恶为取舍的,更不能以为有地位、名声资源在便可一语定乾坤。科学的结论产生于充分调查研究的结束,而不是开始,更不是根本不去做调查研究,靠拍脑袋下定论,这是要栽跟头的。不仅有害于人民,同时也有害于自己的名声。没有诚信的“专家”谁还会信?也许你仍然会有“权”,但何“威”之有?

  结论:“专家、权威”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发展,也为了自己的信誉,表态悠着点吧,正因为你们是专家、权威,毕竟不比一介“草民”……        (2008年11月24日)

    -------------------------------------------------

        【相关链接央视“对话”—— 一次无法让人信服的对话

                      向我国“刑法学权威”请教几个问题

                       刘晓原律师对“××案”的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