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叶集狼吃人的圈地运动,有组织公开叫板党中央
狼性圈地、暴力强拆、违法集资、滥砍滥伐
阮 思 余
叶集试验区近年来除了因官员腐败问题而备受关注之外,近来又因圈地运动而广为惊叹。关于前者,笔者曾有撰文论述,这就是《史上最牛村庄腐败:安徽省六安市叶集桃园村腐败“群英荟萃”》一文。[1]该文在网上刊出并被多家网站转载之后,由此导致叶集官场的大地震。其典型表现就是2008年11月6日,叶集曾经的掌门人、后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并且持续左右叶集政坛的周益先的双规,以及其他一些官员的落马。
此后,笔者持续关注叶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2008年是全国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年。令人诧异的是,叶集桃园村竟然三届村委都不换选。于是笔者撰写了《三届村委不换选,叶集没有村组法》一文。[2]这两篇文章不仅在网络上广为传播,而且在叶集当地引起巨大反响。不少村民,在网上将此文下载下来,广为传阅。一时成为叶集当地官民的主要谈资之一。
就在叶集桃园村的换届选举尚未妥善解决之际,媒体又爆出叶集狼吃人的圈地运动。[3]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看来,叶集这块“是非之地”遍地乃“是非”啊!
一、狼吃人的圈地运动
对于叶集的圈地运动,群众可谓如数家珍。他们可以清晰地罗列出近年来政府的一系列圈地运动的大手笔。自2004年以来,叶集试验区非法圈占农民土地6359.99亩。主要包括镇区办事处与孙岗乡的土地。一次次的征地杰作可谓雄伟壮观:
1、镇区办事处:3901.99亩
(1)彭台村:1077.66亩。其中,有北关村、赵郢村、新桥村部分土地。50%是农田保护区、其余是林地、菜地与宅基地。
(2)老店村:433亩。其中,农田保护区110亩,林地247亩,其余是菜地与宅基地。60%的土地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出售。
(3)东楼村:422亩。222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变成了大别山建材大市场。圈占方式是以租代征。其中,202亩是林地、菜地与宅基地,卖给金太阳集团开发商品房出售。
(4)万佛村:340亩。其中,310亩是农田保护区,卖给思源集团220亩,徽商集团90亩,其余30亩耕地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出售。
(5)绳铺村:283亩。原本林地、耕地、宅基地一夜之间变成了建材大市场。圈占方式是以租代征。
(6)桃园村:266.33亩。原本是林地、菜地、宅基地,全部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出售。
(7)瓦房村:360亩。其中,农田、耕地与林地用来办板厂和小加工厂。圈占方式是以租代征。
(8)建丰村:230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160亩,耕地70亩,用来办板厂。圈占方式是以租代征。
(9)彭洲村:280亩。其中,农田保护区230亩,有100余亩淘铁砂被破坏,用来办板厂。圈占方式是以租代征。
(10)柳林村:210亩。全部是农田保护区。柳林大道两侧卖给政府建办公大楼、办工厂、建试验区干部住宅楼。
2、孙岗乡:2458亩。
(1)荷棚村:1363亩。其中,75%是农田保护区,25%是林地与宅基地。
(2)孙岗村:935亩。其中,40%是农田保护区,其余是耕地、林地与宅基地。
(3)大庄村:160余亩。都是农田保护区,有国家农田保护区的碑牌。政府征收后用来开办养猪场。圈占方式是以租代征。
二、暴力横行的强拆运动
一边是肆无忌惮的圈地运动,一边则是暴力横行的强拆运动。谈起这种遍及叶集乡野的暴力,每一个经历此难的村民无不痛心疾首。在他们痛苦的悲情记忆里,至少有以下几件事,他们难以忘却!
1、6·21惨案。2004年叶集休闲广场建成。当时,征用农民土地100多亩,实际建设广场未能全部用完。于是,叶集试验区将剩余的40多亩土地以每亩50万元的高价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出售。而当初农民每亩的补偿仅11900元一亩。农民得此消息,愤愤不平,于是找政府要说法。
2、11·16铲平。1984年农村土地承包到户以后,因住房需要,绳铺村电井组将本组位于现今的312国道北侧的皖西路西侧的大约3000平方米的土地分到电井村民组23户。其中,16户陆续建房并迁入居住。2005年,叶集试验区人民政府设立绳铺木材大市场建设指挥部,由拆迁总指挥周治仑、原叶集经贸局局长龚东丰牵头组织,沈凯然任拆迁指挥部副总指挥。在他们的操纵下,叶集土地局以700元/米(宽1米,长30米)的价格强行征收高本桥、司显阁、李林楼、王大秀、江中英、陈中芳等的房屋及宅基地。在未经村民们同意的情况之下,该协议以600元/亩租下了高本桥等人的房基后面属于电井村民组等村民的253亩土地。而且该地上种植有8000颗白杨树。张家才租地后又以2200元/亩的价格转租他人牟取暴利。
3、3·27暴行。
4、12·5酷刑。
5、11·11报复。
叶集试验区在强制拆迁的过程中,对农民威逼利诱。叶集试验区拆迁指挥部的领导大放厥词:先拆有奖,后拆罚款。不仅如此,他们还动用赤裸裸的暴力机器镇压手无寸铁的农民。2006年以来,徐其进在强制拆迁的过程中,随心所欲地逮捕不听使唤的“刁民”:绳铺村的司元阁、李迎禄、高本桥,柳林村的王贻林、王贻成,老店村的彭厚友、赵荣华、王贻丰,东楼组村的朱余清、殷方秀、朱云亮、刘正东等十几人。
三、胡作非为的集资融资
叶集试验区工委在2007年底,要求科局级以上干部集资搞开发,用于购买孙岗乡孙岗村和荷棚村1100多亩土地。正科局级每人5万元,副科局级每人4万元,一般办事员2万元。第一年利息1分2,第二年利息1分5。科局级以上干部有的集资17万元,有的购买一幢连体别墅装潢一新,价值100多万元。
四、肆无忌惮的林木滥伐
叶集试验区领导只要发现有一丁点利益可图,都绝不会轻易放过。叶集村民中广为流传的两个政府强迫村民砍伐树木的典型例子就是最好的明证。
案例一:陶元华家林地不翼而飞。2007年10月6日,叶集试验区的领导和司法人员,以及三个买树者,带着电锯来到在浙江打工的陶元华家门前(陶元华住彭台村魏楼组)强行要买一亩林地。而且只给800元补偿。邻居都不同意。理由很简单,陶元华不在家,而且800元的价格实在难以让人接受,至少也得2000元。在争吵中,两个买树的给了2000元钱。结果,钱却被司法人员拿去了。陶元华至今尚未得到此树款。
案例二:老店村137亩林地强占没商量。2007年11月12日,老店村137亩未成材的林木区被政府强行砍伐,由政府部门带人、带锯,三天之内强行砍伐精光。其中,102亩地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出售。而且,尚有35亩地属于被拆迁的88户的宅基地。
五、叶集有组织、公开叫板党中央国务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等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规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政策。直指征地过程中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
1、国务院的严厉政策
一是在加强土地转让管理的同时,提出严禁炒卖土地。1999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针对一些地方炒卖土地的现象进行规范。通知指出,一些地区仍存在用地秩序混乱、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特别是非法交易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了以开发“果园”、“庄园”为名炒卖土地、非法集资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转让管理,防止出现新的“炒地热”,保持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主要包括: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非农建设非法占用土地;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加强对农林开发项目的土地管理,禁止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强化开发用地的监管,禁止利用土地开发进行非法集资;规范国有土地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全面清理土地转让、炒卖土地情况,坚决查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和农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的行为。[4]
二是针对开发区大肆圈地的现象,提出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
三是针对违法违规的拆迁现象,提出必须严格拆迁管理。2004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指出,我国城市建设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但在城镇房屋拆迁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有的城市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引发群众大量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也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度投资。为此,通知特别强调以下几个方面:严格制订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程序,确保拆迁公开、公正、公平;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监管,落实拆迁安置;切实做好拆迁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5]
四是针对征地违法违规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提出必须严格土地管理。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首先指出当前的征地弊端。其主要问题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严格规范土地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前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明确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力和责任在中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力和利益在地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6]
五是针对征地违法违规越来越严重的情形,提出必须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
六是征地问题成为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年度工作。《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关于征地方面的规范主要有:(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严审查调整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和个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2)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实行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前期开发,依法查处闲置土地。严肃查处“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2、国土资源部的明细政策
一是针对各地征地补偿安置混乱的现象,提出要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关于征地工作程序问题,主要有三:一是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二是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关于征地实施监管方面,首先要求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其次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发放,以及征地批后的监督检查。[8]
二是针对土地违法行为难以遏制的现象,提出必须重点查处违法批地、非法占地的行为。2006年6月14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有所抬头。这种情况扰乱土地管理秩序,阻碍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如不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将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丧失殆尽,不仅影响当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影响国家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对土地违法的新动向,必须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重大案件要严肃查处,严明纪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9]
三是严格土地管理成为国土资源部的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第一大点就是,认真落实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加快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其主要内容包括: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不断改进土地规划计划调控;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注重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继续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10]
四是针对土地违法得不到有效管治的现象,强调要追究相关行政人员、责任人的责任。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土资源部共同执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于
3、中共中央的严正声明
十七届三种全会将土地问题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来,强调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征地制度。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如此看来,叶集试验区打着综合改革的旗号,公开叫板、有组织对抗党中央、国务院,视党中央、国务院如此多保护农民权益的红头文件为垃圾,其意欲何为?
希望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彻底整治此种漠视党中央、蔑视国务院、玩弄百姓于股掌的种种坑农害农的恶劣行为。给叶集百姓一个交代,给全国农民一个平安!
叶集农民在期待着!良知和正义在期待着!
只要问题一刻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就一刻不放松这种关注与警惕!这不是一个人声嘶力竭的声音,这是所有关注狼性征地者、警惕有组织叫板党中央者集体无意识的呐喊!
参考文献:
[1]阮思余:“史上最牛的村庄腐败:安徽省六安市叶集桃园村腐败‘群英荟萃’”,三农中国网,http://www.snzg.cn/article/show.php?itemid-12008/page-1.html。
[2]阮思余:“三届村委不换选 叶集没有村组法”,中国乡村发现网,
[3]关于叶集违法征地,媒体多有报道。“涉嫌违法占地,强行拆迁,野蛮施工”,《健康导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
http://www.mlr.gov.cn/zwgk/flfg/tdglflfg/200412/t20041227_63701.htm。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6/14/content_1524864.htm。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
http://www.mlr.gov.cn/zwgk/flfg/tdglflfg/200601/t20060112_72080.htm。
[7]国土资源部: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紧急通知,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5/31/content_4626464.htm。
[8]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
http://www.mlr.gov.cn/zwgk/flfg/tdglflfg/200506/t20050617_68344.htm。
[9]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10]关于印发《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土资源部,
http://www.mlr.gov.cn/zwgk/zfgw/zfwj/200710/t20071016_864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