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零赔偿”案破冰 案例或成为判例
近日,全国首例飞行员 “零赔偿”辞职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法院判决飞行员郭岳炳与新华航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赔付任何违约金。记者昨天致电飞行员郭岳炳,他表示正在积极与新华航空办理离职手续, “判决是赢了,希望不要卡在执行的环节上。”
此案的代理律师,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主任律师向记者解释,此案的重要看点在于航空公司往往希望通过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 “绑”住飞行员。 “这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解”,他告诉记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可能,一种情况为工作10年以上,另一种则是劳动者在同一个公司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航天公司的权益。”
张起淮认为,就航空公司而言,正规的做法应是对受过公司培训的飞行员,规定他们的 “服务期限”,而不是刻意地要求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起淮指出,飞行员 “零赔付”首例会成为一个典型的判例,影响今后类似的航空案件,具有重大意义。 “飞行员的辞职,绝大部分并不是因为待遇或者各种小利,也不是航空公司所谓的跳槽,而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金融风暴带来了航空寒冬,多家航空公司被迫停航在即,更多有关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将会进一步涌现。张起淮认为: “飞行员 ‘零赔付’辞职案是对此类案件的一次破冰,在寒冬中温暖飞行员的心。”
上海法治报 丁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