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人的解放新空间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人拨开记忆之弦,讲述各自的故事。这些各不相同故事的背后,都朝向“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目标。
由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中国经济与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另一个必然的结果是,外在物质性成就的取得过程与目标,最终仍然是为了人本身。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丁元竹认为,30年改革开放的成就,为我们达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目标提供了较过去好得多的条件,但我们仍然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其中重要内涵之一,是推动高标准的心灵建设。


不断发现新的发展空间
从法律意义上而言,人的解放可表现为权利的扩张。法学家江平称,“改革开放就是从扩大私权开始,从增强公民的私权意识、权利意识开始,从加强对于私权的保护入手。”
这一保护仍然需要继续加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认为,一般意义上,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只是人权的一部分,是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最重要的权利,但仍不能全部包括人的自我发展所需要的所有权利要求,人的尊严的保护实际上依赖于“没有列举权利的条款”。
绝对的权利同样意味着绝对的义务。江平认为,在继续保护私权的同时,也不应否定另外一方面,就是私权利滥用的问题。
比如在北京及全国许多城市都发生过“禁犬”争议,养犬作为私权理应受到尊重,但养犬同样涉及公共卫生、他人心理安全等公共利益问题。这个时候,用什么办法使私权不伤害公共利益?
公私边界也许无法在各种环境下一一精确,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不能被忽视。
同样的权利义务平衡,也表现在企业上。较之私人,其影响面更广,更无以逃避。比如说,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加了又怎样?从奶粉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制度的漏洞,更看到了道德的贫血。
有太多的平衡需要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去回应、理解与把握,比如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民主与法治,个人与社会,等等,其中的每一个都有着值得探索的宽广空间。
而最突出的,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专家学者不约而同地指出,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看,当前更大的挑战在于,将人从政治束缚中解脱出来后,如何将人从“物”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关注心灵建设原点
丁元竹认为,以人为本提出后,我们有了特别好的机会审视人的全面发展,30年改革开放,也给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推动高标准的心灵建设。
他认为,由外而内,由关注物到关注人,是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取向。
心灵建设更重视人的主体性,更重视人的主观感受。这正是我们此前发展中容易被忽略的。比如今年以来,中国的志愿者在汶川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上发挥很大作用,受到内外社会各界的肯定。媒体和官员在谈他们的时候,主要讲的是他们对灾区、对奥运会的贡献。
“在另一方面,志愿者通过自己的付出,有一个心灵自我完善、自我丰富的过程,这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收获”,丁元竹说。世界各国的志愿者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因志愿服务而丰富心灵,完善人格。这样每一个个体的心灵进步,同样是对社会的贡献,不应为媒体、社会所忽视。
心灵建设的另一个重要的内容,是重视道德约束,建立高标准的心灵规范。规范有两种,一种是外在规范,比如各种规章制度,比如法律意识,另一种是内在规范,主要是指道德约束。当前,人全面发展的重要难题,是建立内在规范,提高道德约束。
有多位社会学家指出,现在一些人突破了所有的道德约束,伤害到最基础的生活秩序,是社会矛盾产生、积累与激化的重要原因。
丁元竹则特别指出,外在规范是通过内在规范起作用的。没有足够的内在道德约束,则人们也很难遵守外在的规范,无论是单位的规章制度,还是国家的法律法规。
“内在规范不足,将使制度建设存在重大隐患”,他认为。如果规范不停地被突破,被“挂在墙上”,将使整个社会失去秩序。因此,“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从心灵规范与建设上入手。”
孔子曾经以“庶之,富之,教之”来确定国民发展的三个步骤,十七大报告则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从未来中国面临的挑战看,“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仅需要以制度来保障权利,也需根植人心常理、有赖国情实况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