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里一位医疗界著名的朋友打电话问我是否在本地。我说在,有事?说有。接着嘱咐我,让我给某中学的校长打个电话,问他是否在家,一会儿过去找他有事。我说么事儿,回说三言两语说不清楚,见了再细说。我说好吧。就电话给了校长。在地方从事新闻几十年,撇下的都是友情。和这位校长的情感也是铁笃。校长说我不认识你说的这位院长,有什么事情电话说不就行了,还非得亲自登门吗。我说人家肯定有要紧的事呗。你就等一会,见个面,能办的就办,实真为难,我给回绝就是了。就这样,人家从市里往这赶。见了面,驾车的,竟然是十几年前就在市委宣传部任职的老朋友。他和这位院长朋友之间,这会儿竟然成了驾乘关系。之所以驾乘一路赶过来,之间竟然是因为一笔巨额债务的纠缠——
这位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前年开×矿,很赚钱的那种金属。没有运转资金了,就找到自己的朋友,他的朋友和我的朋友是朋友,我的朋友和我的院长朋友也是朋友,就这样转圈转成了一笔数十万的债务,朋友和朋友的朋友之间,就分别成了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市场经济风云变幻,当初抢手暴利的矿产及其深加工产品身价陡落,去势的凤凰不如鸡,转眼间血本无归。这可苦了院长朋友这位债权人了。数十万资金还不是自家的,其中大部分是从亲戚家转借的。债务人血本无归,债权人着急了,起诉到法院,法院说好办,找担保人清算就行了。债权人不忍伤了友情,就找担保人商量。担保人之一说自己在某中学有一笔几十万的工程款,实在不行就以此担保。作为债权人的朋友不敢相信,就和另一位担保人我的朋友一同过来找校长核实一下情况。
知道这样的圈子,深深感觉我的朋友们是怎样把自己绕出一身债的。个中滋味,非旁人能够理解的。旁人不理解,我能理解。因为我就有过相同的经历——
大概20年前,我当年流落船队时的朋友老褚托我贷款买船单干。上万元的资金,我出面协调城市信用社给拿了出来。办手续的时候,需要担保,我就找了一家织袜企业盖了章。他说还要用我的盖章,就给了他。款到手了,船买来了,运输搞起来了,可是贷款没有还。后来船卖了,贷款还是没还。信用社找我了。我开始找他。发现他在做人口“生意”!我非常吃惊。逼着他还了部分贷款。还款的时候,我留心审查,天!这才发现在借款人的名下,红红的印章,竟然是我的名字!没过多久,东窗事发,他被“打拐”法办了。法院的朋友说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附带民事,追回欠款。我不忍。我想,老褚可能走上断头台。虽说是罪有应得,但是撇下的老婆孩子日子难过。信用社说那就让担保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我说算了,人家好心为我出面做保,转过来把人家连带进来,不仁也不义,人家盖着我的名章,债务人就是我,还是我来吧。就这样,连本带息上万啊,我七拼八凑,咬着牙还上了。由此开始,只要牵涉借款、贷款、担保之类的,我都心惊肉跳,断然拒绝。
有了我的自身经历,所以,对奔我而来的两位友人的心境倍加理解。就带着他们直奔公堂找校长。街市上正在逢会,尽管已经晚间黑天了,街面上还是人潮如涌。车子不能成行,只好弃车步行。我的院长朋友脚穿高跟鞋,真是受累了。可是咬牙也得撑。走了好几里路到了学校,校长正在办公室候着我们,见了面,他们还相识。实话直说,校长很重轻易地说,知道了就好办,欠他的款只要给,就通知一起来。如果进入司法程序,法院有文书,就一定配合。我的朋友执意请吃饭,校长婉言回绝了。
送走我的朋友,我的心里也从惴惴之中引发了些许感慨——热心助人,将自己绕了一身债,你说值是不值?再遇到这类事情,是否还会重蹈覆辙?我不会了。朋友说他们也不会了。
经典说:人不可能重复犯一个错误。这话有哲理。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例外。但愿这样的例外不再发生在我和我所有的朋友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