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一窝蜂救楼市凸显地方政府行为偏激
我把话说直一点,无论是经济还是社会,现在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到目前为止,中央三部委出台的所有关于刺激楼市的政策,都是刺激需求。减免税费也好,降低首付也罢,即便是降息,也是存贷款利率一起降,加上国务院出台的免去利息税,可以说,对市场的买卖双方来讲,都是减轻买方的负担,所有的减免和优惠加在一起,相对房价来讲,其实已经下降了10%到20%。
作为地方政府,应该积极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保证这10%到20%的减免和优惠,能够实实在在的落实到买家身上,地方政府不要截留,更不允许开发商截留,实实在在的全部给买家,那么,地方政府就已经是尽职尽责了。要知道,如果没有美国的金融危机,作为中央政府是不可能对楼市开这么大的口子的,道理很简单,近三年的宏观调控已经发生了效果,国家金融风险已经达到了可控的范围,房价正在下降,楼市泡沫很快就将得到剔除,老百姓已经看见了希望。
不要听信仇保兴的话,他的话不代表中央政府,甚至不代表城建部。他说,要给地方政府自由度,多大的自由度?什么样的自由度?他没表述。这句话是很害人的,很容易误导地方官员,造成地方官员思维上的混乱。就像当年“碰到红灯绕道走”一样,结果呢?多少好官员就这么绕进了局子里,有的脑袋搬家。
我们不妨来看看地方政策有哪些是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该改的应该尽快予以纠正,有的要尽快完善。比方说,无论是西安的12条,还是南京的20条,还是杭州的24条,有些明显是与中央政府的政策不符合的,比方说延缓土地款,中央没说延缓土地款,你就要确保两年没开发的予以收回,不得开口子;有些政策没有具体内容,比方说社会保障房,各地都没有谈怎么落实落实多少,你就要赶紧制定出可行的方案;有些政策是地方政府在中央政策没有出台前擅自作出的,该废除的就要废除,比方说长沙的买房补贴八万;有的就不可理喻,比方说郑州,在中央政策出台后,居然来个购买商品房做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那不成了和中央政府捉迷藏。
房地产市场的一切活动,都是商业性活动,政府不要介入太深。对地方政府来说,踏踏实实做好社会保障型住宅的兴建,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可以说,做好了这件事,真正可以达到这样一种境界: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相反,地方政府如果痴迷于招拍挂,仍然需要依靠卖地来获取财政,有的直接参与拆迁、平地、开发,甚至帮助开发商买楼,那就是清浊不分了。
不排除有的地方官员,幻想乘经济回落之际,各地一窝蜂救市之时,名义上也是出台救市政策,实际上是和开发商沆尿一气,坐地分赃,那结局可能就不怎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