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认定瑞星诽谤卡巴斯基 判其赔45万余元


  不知道看没看过这条新闻,瑞星在其网站宣称掌握大量证据证实卡巴斯基诋毁瑞星名誉,并雇用大量“枪手”在各大论坛、博客上散布不利于卡巴斯基的言论,最终被法院判处罚款45.1万元,并赔礼道歉和停止侵权。

  这应该算是一种商业上的不正当竞争。时常能听到竞争对手不利于对方的言论,但是公开散布不实消息,对于瑞星这么有名气的公司来说,是不是有点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难道也是炒作,提高知名度、关注度吗?怎么想都有点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