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涉案款20万 面临处罚可能较轻


  最近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对股市有些小注意,对股市人物注意的比较多一些。前一阵子较为出名的“带头大哥”终于要被审判了,但是据新闻说,他所面临的处罚可能不会很重。

  这里面有些东西,让人很迷糊。

  1、罪名由重至轻

  通缉的时候罪名很多,诈骗罪、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非法经营罪。捕获后指控仅有非法经营罪一项罪名,并且排除了内幕交易的问题。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有证据的当然要指控,没有证据的,指控也会败诉。

  2、犯罪金额骤减

  从原来的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带现在的20余万元,的确相差甚远。不过具体收入,当然只有赚钱的人自己知道了,别人只是按一个标准估计的。

  3、犯罪成员减少

  说到底这是一个团伙“作案”,是团伙总有“首脑”人物,一般量刑都是按照犯罪轻重来判决,王秀杰作为“主犯”罚款30万,毕某和郭某作为“从犯”各罚20万,其实罚款只是一种警示作用罢了。

  说实话,有了这个“技术”,即使不做犯法“生意”,做正当生意也会赚很多钱。而且目前我国股市的一些机制还没有被完善,有很多空子让那些喜欢“钻研”的人们去钻,一个“带头大哥”倒下了,会不会有千万个“带头大哥”站起来?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