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应当实行“五制并举”:
一是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近年来该县进一步完善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凡是涉农收费项目均实行公示,全县共设立公示牌194块,发放公示册2万册,并根据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同时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全县170个行政村全部实行财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严格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学校收费问题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费制”工作,专门下文规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并在每个学期开学时派出检查组深入到各学校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一费制”。
三是农村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认真按照上级要求,既认真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征订工作,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实行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村基层组织订阅报刊实行自愿原则,若需订阅也限额在500元以内。
四是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农村修建道路、水利、自来水安装等公益事业都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和筹资筹劳标准,杜绝强制摊派现象发生。
五是完善和落实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把不稳定因素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明确案(事)件的范围,界定责任追究的对象,完善核查督办的程序,限定案情和查处结果上报的时间,增强“责任追究制”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