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汽车保险的信息风险


随着机动车辆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机动车辆保险业已成为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日显突出。就保险业本身的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更为普遍和具有代表性的风险问题。

汽车保险在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收入来源超过55%以上,汽车保险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着产险公司的商业利润。然而,由于不对称的信息风险,致使无法把握风险,风险的变化性使我们无法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信息资源是当今社会建设中最宝贵的资源,其实人们还是对何谓信息不甚了了,甚至感到其难以捉摸,也就没有真正去利用信息,体现信息资源的价值,更谈不上认识信息的变化性。这说明我们缺乏一个明确、恰切的信息概念的定义。我们拥有的最初的信息概念是由信息论的创立者申农提出的,他把信息定义为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具体地说就是在信宿中用来消除对于在信源中发出的消息的不确定性的东西。申农的这个信息概念的产生基于通讯过程中的背景,运用这个概念来理解广泛存在于保险行业中的信息现象肯定是不够的。比如我们头脑中现有的知识这种约束性的信息与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消息显然是不同的,它是我们据以理解消息这种非约束性信息的基础。但是最初的信息概念包含的两个特质也揭示了成熟的信息概念的两个本质规定性:第一,信息发生于不确定性的背景上亦即具有多种可能性或偶然性的环境中,因此在严格决定论的世界上它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第二,通讯活动往往与控制活动紧密相关并构成后者的组成部分,因此信息的存在与能动主体的目的性行为是不可分的。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有两个基本对象,其中一个属于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另一个则产生于生活主体和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

那么我们可以从三个阶段认真分析保险标的信息。

1.自然信息:,一个人购买了一部车。这是一个现实的信息。

2.文化信息:买车人的生活背景以及自身的文化素质。文化信息无不影响着现实的信息。

3.技术信息:买车人爱惜车辆的程度。作为现实信息的补充。

这里体现出信息不是事物的物质和能量本身,而是它们运动的形式。信息是以一种新的统一的观点来看待物质世界的内容。

对于财产保险人来说,信息也就是买车人对于他投资保险后,真正想要得到什么的内容。

然而,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操作过程中,保险人对投保人真正想要得到什么的内容是无法获知的。汽车保险最主要的信息风险正是在此。由于来自于对预期的偏差,造成错误的认识与选择。同时,预期的偏差,风险的变化性就愈大,偏差也就愈大。

在汽车保险中,信息风险因素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的漏洞和文化背景以及人的思维和行为,随着时空的推移而变化的风险因素又体现在汽车保险索赔成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