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教授和李景治院长各有三个不足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 刘先明
起初,我在博客上看到“也许,我将被迫离开人民大学”标题的时候,说心里话,我没当一回事,也没兴趣去看这篇文章;因为我的内心是这么想的:外界人不可能全面和真实地知晓一个政治学系主任将被迫离开中国人民大学的真实内幕和原因,外界人不能看一面之词、就去判断谁是谁非。
可是,过了几天,又在博客上看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致全院师生员工的一封公开信”,因为太长,我只是大致看了一眼,谁能有那么大的兴趣和耐心去看完这封信呢?
接着,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景治又给国关学院全体师生发了三封公开信,也公开在网上了。
回想起两年前我曾应邀参加过一次中国人民大学一个MBA的小型聚会,我记得,我当时讲过一个观点:MBA需要实践,仅有书本上的案例是不够的,要多接触实际。
这样,我今天才关注这件事了。
对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景治与前政治学系主任张鸣教授的矛盾,我还是这么一个观点:其冲突的真实内幕和原因,外界人是无法全面真实知晓的,外界人和我是无法去准确判断谁是谁非的。
我们可暂且不去讨论两者之间以前的谁是谁非;但是,当他们的矛盾公开到网络以后,两者的反应和表现,我们都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谁是谁非,是可以判断的。
我的观点和看法是:张鸣教授有三个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景治也有三个不足。
一、张鸣教授的三个不足:
1、张鸣教授不应做出有损于中国人民大学形象的事情。
如果张鸣教授不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而是一个二类、普通大学的教授,我相信:张鸣教授关于离开XX大学的博文,绝对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换句话说,张鸣的博文“也许,我将被迫离开人民大学”是沾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光的,张鸣教授的这篇博文以及后续相关的博文,引起众人对中国人民大学的关注,说明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地位。从这一点来讲,张鸣教授应该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应该树立、提高、维护中国人民大学的良好形象;没有中国人民大学给张鸣教授的平台,张鸣教授绝对不会有今天。如果张鸣教授深知这个道理,张鸣教授就应该慎重发博文了,现在,张鸣教授把事情闹得这么大,给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教学肯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也给中国人民大学在社会上的形象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对此,张鸣教授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2、张鸣教授还算不上一个称职的管理者。
张鸣教授既是职工,又是一个管理者。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如果对自己的直接上级有意见,应该先与直接上级交流、沟通,如果交流、沟通不好或者无法交流、沟通,可以越级、向隔级上级领导——中国人民大学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如果中国人民大学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仍然不能妥善或正确解决,还可以向国家的教育部门反映,甚至向国家的组织部门、信访部门反映。
张鸣教授作为政治学系的前主任,是一个管理者,应该懂得管理学的这一基本原则,没做到这一步,就把内部矛盾通过网络公开化,这是不妥当的举动,是一个不成熟、不称职的管理者的表现。
另外,我认为:
谁都会有缺点,谁都会犯错误(包括我,也许这篇博文就是错误的);谁都可能跟不上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或者不作出正确的适应性变化;一个人对世间各种事物的认识不可能一开始全部都是对的;我们应该欢迎别人指出我们的错误,我们也应该帮助别人改正错误。
比如:张鸣教授2007年3月16日20:37:07发博文“已经被荣幸地撤职”,既然知道自己被撤职了,就应该马上修改自己的介绍,立即删除自己的博客上“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主任”的字样,可是到了3月22日,“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主任”的字样,依然还挂在张鸣的博客上。
我们要求领导把细节工作做到位,是对的,但也应该要求自己把细节工作做到位,显然,张鸣教授也还有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
3、张鸣教授还不精通中共党史。
我不知道张鸣教授是不是中国共产党员,但我估计应该是;即使不是,张鸣教授曾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工作,也应该知道中国共产党有许多好的优良传统,比如: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民主生活会,等等,国际关系学院肯定有党支部,张鸣教授完全可以在内部的党员民主生活会上,与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式的交流甚至是争吵;没经过这样的民主生活方式,就把会对所属组织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矛盾公开化,这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或者活学活用、活研活用中共党史的教授的正确行动。
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景治的三个不足:
1、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景治还算不上一个称职的领导者:
我在为清华大学总裁班和北京市怀柔区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讲课的时候,都曾讲到一个观点:“没有不合格的员工,只有不合格的领导;没有不合格的下级,只有不称职的上级。”
张鸣教授作为国际关系学院的一个任课教授、前系主任,是国际关系学院的员工,是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景治的下级;上级管理不好下级,控制不住下级犯错误和继续犯错误,控制不住下级把矛盾公开化、扩大化,给国际关系学院的正常教学和形象、甚至给中国人民大学的形象都带来负面影响,首先是国际关系学院领导失职的表现。
2、频繁发四封公开信,不妥当:
发公开信,其目的通常是倡导主张,表明立场,或者澄清、披露事情真相。一个组织如果要发公开信,一定要能控制得住事态的发展势头,把事态的发展引向有利于组织的轨道上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是发了公开信后,不但没把事情说清楚,反而纠缠的事情越引越多,事情越弄越扩大化了,越弄越不利于组织了,这样的公开信就是失败的公开信。
《精细化管理》、《向军队学管理》两书的一位作者曾抄袭过我的三篇文章,为了严厉打击其侵权行为,我也曾经发过公开信,公开信为维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公开信是一个很好的舆论武器,有时超过法律武器;但是,发公开信要掌握技巧和度,我的体会是:
(1)一定要依据事实(而且是公众一看就清晰的事实)说话,让对方没有反抗的空隙,即使反抗、顽抗,也是心虚的反抗、顽抗。
(2)一定要一次就把事实说全、说准,绝不能一次说不透、频繁再发公开信。
(3)一定要依据法律,让对方感到法律的震慑威力,而不是惧怕组织和你个人的震慑威力。
3、应对突发事件或危机的能力,还不足:
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组织,要时刻应备可能突发的不利于组织的事件的发生,这些突发的事件,可能来自组织外部,也可能来自组织内部,不论来自外部、还是内部,作为组织的领导者,都要冷静、灵活、果断地处置一切突发的事件或危机。
当张鸣教授在网上发了“也许,我将被迫离开人民大学”博文后,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天就应该撤消其政治系主任的职务;撤消的理由,具体而又符合情理,就是我上面所说的张鸣教授的第二个不足,而没必要与张鸣教授在网上纠缠过去是与非的讨论。同时,国际关系学院应该明确表明以下态度:
尽管张鸣教授不再担任政治学系的主任了,但是,是否继续作为国际关系学院的教授,我们将在征求学生的意见基础上,与张鸣教授作进一步的沟通后做出。
从我个人的观点看,这次张鸣教授违反管理学原理、违法组织原则,擅发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及其国际关系学院形象的博文,其政治学系的主任,可以撤,也应该撤;但是,张鸣作为国际关系学院的教授,不应该解聘。正如我前面说的:我们应该欢迎别人指出我们的错误,我们也应该帮助别人改正错误。
如果盲动或报复性解聘张鸣的教授,是不妥当的,只能进一步说明国际关系学院应对突发事件或危机的能力,更加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