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和涉嫌走私武器


 

楚国人卞和两次献玉不成,正在郁闷之际,突见荆山开通了一条时光隧道,有一列火车正要开往公元2006年。卞和想(春秋)时人愚昧,不识美玉,莫如把它带到2006年的文明国度去,届时展于天下,必能流芳百世,青垂万代。于是卞和登上了时光列车,满怀憧憬、一路颠簸来到2006年。刚刚到站,卞和正在为灿烂的现代物质文明感到头晕目眩,却突然被铁路公安局拘留。

与卞和一同被拘的,还有一位叫滕自英的老妪。滕问他缘何被拘,卞和仰天长叹:“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滕自英说:“唉,我连‘璧’是什么东东都不知道,就捡了几个空瓶就被拘留了!”

公安人员解释说:卞和怀揣一块大石头,被乘警发现。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卞和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武器罪。因为依据铁道部的某《内部通知》,大石头是一种致命性武器,砸在人的头部、胸部等要害部位足以造成被害人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尤其对来自春秋时期楚国的卞和来说,不会不明白“滚木雷石”都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该公安人员重申:拘留卞和是因为他触犯了《刑法》有关走私武器罪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绝不是依照《内部通知》作出的拘留决定。

 

事件背景:湖南一老妪滕自英为孙女凑医药费,在列车上捡乘客抛弃的空瓶被拘留。理由是按照铁道部某《内部通知》,火车上不准捡废品,违者被将处以治安拘留。某警务人员认为:警察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按“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关规定对滕自英进行处罚的,并非根据《内部通知》作出处罚决定。因此对滕自英的处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参见:http://cppsu.fyfz.cn/blog/cppsu/index.aspx?blogid=74767#5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