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缩水”对企业来说是利也是弊。利在于,没有太多条例限制,企业可以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弊端在于,因为没有明确的细则,企业的任何不在条例内的举动都会引起某些争议,出了问题不好界定谁是谁非。当然后续还会有补充条例。但是看目前的样子,紧急推出了条例后,肯定会慢慢商讨余下的细节问题,再次颁布的时间不好判定。
实施条例从最开始上报国务院的300多条删减成130余条。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实施条例的立法层次较高,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而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由于实施条例涉及利益面广泛,各利益相关方对实施条例都提出了很多意见,而且争执不下,但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在即,实施条例必须尽快出台,因此“大家统一意见,为争执不下的问题留下空间以后解决”。
从保护企业的角度来说,匆忙制定的条例还不是很稳妥,应该马上制定出细则和补充条例。
实施条例从最开始上报国务院的300多条删减成130余条。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实施条例的立法层次较高,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而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由于实施条例涉及利益面广泛,各利益相关方对实施条例都提出了很多意见,而且争执不下,但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在即,实施条例必须尽快出台,因此“大家统一意见,为争执不下的问题留下空间以后解决”。
从保护企业的角度来说,匆忙制定的条例还不是很稳妥,应该马上制定出细则和补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