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看了这则新闻要不要感叹一下“何为朋友”!都说和朋友不能谈钱,一谈钱就伤感情。事实也是如此。
文中的张先生和周女士犯的不仅仅是写错借条的错误,还犯了跟朋友借钱的错误。本来挺好的朋友,在钱的面前就丧失了“友情”。按说,欠人家多少钱,有能力的时候就还给人家多少就算了,但是因为对方欠条写得太过马虎就“讹诈”对方的钱财,这于人于己,与朋友感情,都是说不过去的。这样的人,做这样的事,是丧失了诚信。以后谁还借钱给他呢?
文中的张先生和周女士犯的不仅仅是写错借条的错误,还犯了跟朋友借钱的错误。本来挺好的朋友,在钱的面前就丧失了“友情”。按说,欠人家多少钱,有能力的时候就还给人家多少就算了,但是因为对方欠条写得太过马虎就“讹诈”对方的钱财,这于人于己,与朋友感情,都是说不过去的。这样的人,做这样的事,是丧失了诚信。以后谁还借钱给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