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到底是规范谁的,企业还是个人?


  新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近来有关违反劳动法的事件层出不穷。继华为“辞职门”事件后,昨日香港媒体报道,戴尔代工厂被曝出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其实,电子行业工人工作超时、无劳保、低薪的状况由来已久,也并非仅此一例。以前很多人对日资企业很没好感就是因为日本人拿人当机器用,还有的耗死了很多年龄很小的员工。

  值得一提的不是电子行业对员工的苛刻,而是国家监管的力度。电子行业普遍存在这些现象,国家只是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就完事了,至于企业怎么执行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定期抽查。如果定期抽查的话,也不会左暴一个企业,右跟一个企业的。而且,暴出这些电子行业“内幕”的几乎都不是管理部门,除了当事人、记者,还有这次的香港学生。管理部门在这里起到什么作用,让人很是疑惑。

  至于《劳动法》,虽然新的发条有一些庇护劳动者的规定,但能否实施下去,真的很令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