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署长谈网络记者证的开放


  中新网11月14日电“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新闻采访证件,给工作带来不便,这些都必须改进。”11月10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就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四假”(即: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相关问题,在北京接受中央媒体集体采访时作此表示。

  网络作为一种新媒体,准确地说,至今还没有同纸媒体拥有同样的合法地位,其中一点主要的限制就是“网络媒体的记者没有合法的记者证”,柳斌杰的此番发言是否可以理解成,国家相关媒体监管机构对于网络媒体逐步的监管开放的一个信号?这是否进一步加强了网络媒体对传统纸质媒体在竞争中的竞争优势?

  柳斌杰表示,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改革记者证管理制度。不论什么劳动关系,只要符合新闻工作者条件,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就会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正式记者证。逐步开展面对社会的新闻专业考试,只要愿意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人员,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记者资格的,新闻单位可以聘用,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及时统一发放记者证,统一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