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千户“空巢”老人家庭问卷调查报告(2005年8月)


  按照国际标准,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的社会为老龄化社会。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逐年上升,2004年市区人口老龄化已达到13%,标志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城市行列。而“空巢”老人作为老人中的特殊群体,它的数量和比例也在不断增长,如何使这部分老人安享晚年,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了解我市“空巢”老人家庭生活状况及其对涉老服务的需求,为发展我市养老事业、编制好“十一五”规划提供依据,近期,由市政协社法委牵头,市老龄委、城调队、团市委、市青联等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组,对我市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新城区125个居委会内与子女分开居住的“空巢”老人家庭进行了问卷调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入户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共调查了1000户家庭,收回有效问卷989份。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989户“空巢”家庭中,共有老人1660人,其中有配偶的家庭671户,丧偶独居的家庭318户。在丧偶独居的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占84%。

  1、调查对象的基本构成

  ①性别构成:男性占43.5%,女性占56.5%。②年龄结构:65岁及以下占18.3%,65—69岁占18.9%,70—79岁占49.1%,80岁以上占13.7%。③文化程度:文盲、半文盲占36.0%,小学占24.0%,初中及中技占22.9%,高中及中专占11.1%,大专及以上占6%。④职业构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占14.6%,企业负责人占4.8%,技术、管理人员及办事员占9.5%,工人占42.7%,个体经营及其他职业者占23.6%,从未有工作的占4.8%。从以上基本构成情况看,本次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

  1)81.8%的老人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9.8%的靠社会救济,8.4%的靠其它来源。

  调查表明,有81.8%的老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离退休金,9.8%的靠社会低保金,8.4%的靠子女赡养或亲友赠送。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占23.5%,400—600元之间的占44.7%,超过千元的仅占17%。从以上情况看,六成以上的老人家庭收入水平不高,经济来源比较单一,收入只满足于日常生活开支。

  2)有两个子女以上的占86.8%,子女在本市的占69.1%,子女经常以电话方式或上门探望父母的占70%以上。

  在被调查的老人家庭中,子女均是七十年代以前出生的,基本上是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子女以上的老人家庭占86.8%,子女在本市的占69.1%的,子女经常上门探望的占75%,子女常通过电话或书信联系的占74.3%,子女很少或不探望的仅占二成左右。

  3)70.1%的老人健身方式主要是早晚锻炼,娱乐活动主要是打扑克、玩麻将、下象棋。

  老人的健身娱乐形式较为单一。调查显示,70.1%的老人有早晚锻炼的生活习惯,主要是散步和早晚到社区广场上唱歌跳舞等。在被调查者当中,经常以打扑克、玩麻将为主要娱乐方式的老人占四成左右;有少数老人选择养鸟、养花等作为休闲娱乐活动;还有近三成的老人既不健身也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休闲的方式也只是在家看书、看电视或为子女带孩子来打发日子。

  4)三成左右的老人对目前社区医疗、保健服务、文娱活动表示满意,两成左右的老人对社区体育活动设施表示满意。

  随着城市社区建设进程的加快,“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新型社区正在初步形成。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社区的服务功能在逐步增强,创办的社区医疗、家政服务、开设老年活动室,开展一些文艺活动等,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老人的生活。在调查中了解到,有三成左右的老人对目前社区医疗、保健服务及文娱活动较为满意,有两成左右的老人对社区内的体育设施较为满意。老人依靠社区意识逐步增强,初步有了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感。

  5)半数以上老人家庭选择“个人自养”,70%的老人家庭需要社会提供生活和健康医疗方面的服务。

  在被问及“今后选择的养老方式”时,58.3%的老人家庭选择“个人自养”;25.0%的老人家庭选择“依靠子女”;16.7%的老人家庭依靠“福利院或老年公寓”。表示今后需要社会给予帮助的老人家庭达39.3%,其中70%的老人家庭需要社会提供生活和健康医疗方面的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70%以上的老人身患疾病,而医疗保险参保率不高,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空巢”老人是患病高发人群。在被调查的1660位老人中,70%以上都有疾病缠身,其中患一种疾病的占71.1%,患两种以上疾病的占4.6%。在671户的“双老”家庭中,夫妻双方均患病的占45%。其中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疾病的占80%以上。而在这些老人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仅有56.9%,自费的占36.7%,靠单位报销、子女支付的占6.4%。有近一半的老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势必加重了患病老人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目前多数老职工退休金普遍不高,这笔钱只能用于日常生活开支,不足以应付可能存在的大病风险,遇到疾病就无能为力了。虽然亲情交流和子女经济资助对老年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相比较而言,社会保障仍然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2、“啃老”现象严重,近半数的老人负担子女的费用平均每月多达107元。

  据调查,虽然“空巢”老人子女中81.1%的有收入,但74.8%的老人得不到子女的赡养或医疗费用资助。由于下岗、失业等原因,在经济上子女依靠老人贴补的占47.7%,不少老人要在自己不高的收入中,用省吃俭用的钱,负担子女的一些费用。如有的老人要负担子女吃饭、买房、上学赞助费及日常零星花销等,且平均每月多达107元,“啃老”现象严重。调查时一位老人反映,她每月不仅要贴补小孙子的零星花销,还要负担离婚女儿经常回家吃饭的费用,由此每月增加开支近300元;还有一位老人一次性赞助孙女的初中择校费3000元。

  3、收入水平偏低,是影响老人在今后养老方式选择上的重要因素。

  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家庭的基本功能也在悄然发生变化,部分功能逐步向社会转移,最明显的就是对老人的赡养。老人们养儿防老观念也正在逐步淡化,他们认为依靠社会提供养老帮助是今后养老趋势。虽然在养老观念上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收入低是影响老人在今后养老方式选择上的重要因素,对于他们来说,依靠老年公寓费用偏高,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居家自养是目前他们养老的主要选择。

  4、半数以上老人居住条件差,生活设施不全。

  调查显示,虽有74.1%的老人居住在平房或楼房的二楼以下,给生活和出行带来了一定的方便,但他们普遍居住在旧式单元住宅或平房里,住房条件差,生活设施不全,由于身体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子女不常在身边,使老人生存的环境受到一定的影响。有一位独居老人,子女在外地,由于身体较差,为了方便生活起居,日常用品都堆放在床的周围,房间阴暗潮湿,每次买米、买菜都是托邻居带一点,吃饭饥一顿饱一顿,生活没有规律。据该居委会主任反映,像她这样的老人家庭,社区内有二十来户,他们也只能是偶尔关照一下,经常做就感到力不从心了。

  5、社区设施不尽完善,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满足“空巢”老人需求的服务功能不全。

  调查中,虽有三成左右的老人对目前社区的各项服务设施表示较为满意,但实际上也只是满足于一些小区设置了简单健身场所和老年活动之家,离真正意义上的新型社区标准还有相当差距。近年来,我市社区建设有了很大发展,社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各项社区服务活动的开展逐步具备良好条件。目前,我市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8家,还有一些社区设立了卫生服务站、医疗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面在不断提高。调查显示,34.3%的老人对社区医疗保健服务表示满意,但仍有两成以上的老人对社区有无医疗机构表示不清楚。调查同时显示,有70%的老人家庭需要社区提供家政一类的上门服务、购买生活用品的日常服务和发生特殊情况时的应急呼叫服务,而目前偶尔能够提供这些服务的,主要还是靠邻里互助和社区居委会的热心帮助。如何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建立有效的社区服务机制,不仅是“空巢”老人的热切期盼,也是许多社区工作者在深入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空巢”老人家庭问题日渐突出。如何让“空巢”老人安享晚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我国的国情特点,养老模式的选择仍将以家庭养老和自养为主。但是,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帮困救助机制,是应对已经到来的老龄化的必然要求,而关注“空巢”老人生存状态则显得尤为紧迫。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按照国家老龄工作方针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应将关注和解决“空巢”家庭大量出现的社会问题纳入富民强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规划中去。“空巢”老人家庭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它也给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些问题。因此,要制定老龄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空巢”老人家庭的社会帮助和社会保护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要全面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年龄歧视,禁止暴力、欺诈、虐待等伤害老人行为。从建立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老年人,通过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志愿者组织的通力合作,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想方设法给老年人带来更多的实惠,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

  第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特别要关注高龄老人家庭和低收入老人家庭。积极发挥社会保障体系作用,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提高生活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据调查,在参加医疗保险的56.9%的老人中,60—69岁的参保老人占48.4%,70—79岁的参保老人占42.1%,而80岁以上的参保老人仅达9.5%。由此可见,随着年龄的增高,参保率逐渐降低。因此,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特别是对高龄老人和低收入“空巢”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应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从而消除所有老人养老的后顾之忧。

  第三,弘扬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子女要尽到赡养的义务,老人也要学会关爱自己,建立有规律的生活。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老人的物质生活日益提高,改善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已摆到了重要的位置上来。对于老年人,能有儿孙绕膝、精神上能经常得到子女的慰籍,享受天伦之乐,比什么都重要。因此,党和政府应大力加强“尊老爱幼、孝敬老人”传统美德的宣传和教育,努力形成尊重、关心、照顾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气。作为子女和晚辈,要自觉孝敬老人,尽自己一份经济和精神上的赡养义务。对不敬不孝的子女,社会舆论要予以谴责,所在单位和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老年人也应学会关爱自己,在安排好自己养老生活的同时,也要量力而行,投身到社会生活中去,参加社区活动,关心社会,发挥余热,丰富自己晚年的精神生活。

  第四,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积极鼓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社区服务要坚持网络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以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要,特别是对老年人的关照服务。社区应将登记在册的“空巢”老人家庭,根据年龄及身体状况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层关照。据社区反映,目前真正需要救助的高龄老人约占20%,最主要的是生活中的看病难、吃饭难等实际问题。而绝大多数中、低龄老人需要的是社区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以方便他们日常的生活。目前许多“空巢”老人在身体情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情况下,乐意在居住地养老,生活上更依赖社区的服务。因此,一方面各区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进各社区尽快建立卫生服务、家政服务等工作机构,有条件的地方要为高龄“空巢”老人安装应急呼救装置、设立求助热线、提供聊天、日常护理、买菜做饭、陪医送药、保姆服务等多种社区服务方式,及时为老人排忧解难。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更多地吸纳社区内下岗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使社区养老服务也成为扩大城市就业,安置下岗人员的渠道之一,打造出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的和谐社区。

  第五,更新观念,引导有条件的“空巢”老人家庭选择“老年公寓”或“养老所”安度晚年,以解除子女的后顾之忧。有关资料表明,50年代初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即将进入老年,预计到2010年,60岁以上城市老年家庭中的“空巢率”将达到80%以上。且未来的“空巢”老人家庭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将无法完全尽到赡养的责任。在被访老人中,无论收入高低,选择到养老院、老年公寓的态度并不积极,除经济上受到制约外,观念上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他们认为,去那里的都是“没有儿女的”,除非到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又无法在身边照顾的情况下,才选择去养老院等。因此,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宣传,在物质生活日益提高,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新型的养老模式将逐步取代传统的养老方式,社会养老机构将成为越来越多老人的主要选择。这是提高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减轻子女照料负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六,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继续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办养老助老服务实体。社会有需求,公办养老机构又不能满足,民间资本借势进入也在情理之中。本次调查显示,有16.7%的“空巢”老人愿意选择老年公寓的养老方式。目前我市市区60岁以上老人已达11.8万人,据部分居委会测算,“空巢”老人约占三成以上。依此推算,我市养老机构床位至少应有5000张以上。而现在市区各类养老机构11家,总床位数不足1000张,实际入住率更低。影响入住的原因,除观念滞后外,则一是养老机构数量少,二是养老机构设施差,三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这种状况说明,我市社会养老事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各级政府要继续鼓励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办养老服务实体,凡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市、区两级政府创办的养老机构,一定要发挥好示范作用,切实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一部分具有一定消费能力老人的养老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切实为入住老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养老生活环境。

  第七,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帮扶作用,大力开展“爱心帮扶慰老”活动,通过志愿者的行动来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关注老龄问题。进一步扩大社会志愿者队伍的范围和规模,除青少年志愿者,社区组织还可以研究如何把社区低龄老人、低保人员纳入到志愿者行列中来。建立社会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服务机制,完善“一助一”的长期结对服务,定期上门为“空巢”老人家庭,特别是孤寡独居老人开展以医疗保健、生活照料、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多种服务;与老人建立起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生活所需,一旦生活上遇到困难,可以通过联系卡联系,以得到快捷的帮助和照料,使“空巢”老人家庭得到更多的社会帮助。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对独居老人的生活关照,开展求助呼叫服务,尽力避免独居老人死于家中十多天才被发现的事件再次出现。

  第八,按阶段、分步骤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老模式,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目前60岁以上的老人多是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生的,基本上是多子女家庭,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还没有完全被淡化,多数老人从经济条件上、心理感情上都还不能适应和接受新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方式。但是,未来十年,随着新增60岁以上人口的大量出现,观念的改变和独生子女的家庭状况,将迫使我们必须确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以快捷方便、周到服务、合理收费的社区护理和专业老年公寓,为满足今后养老需求的基本发展方向。可以预见,随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和社区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开设不同经营性质、不同服务层次的新型养老机构,构建起关爱“空巢”老人的社会网络,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必将成为现实。关键是,我们必须真正重视起来,以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积极应对我市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

  市政协“空巢”老人家庭专题调研组

  调研组人员 苏少忠 王一民 郭明 仁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