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的罪错与功绩


顾雏军的罪错与功绩    

作者:朱志砺   应《凤凰周刊》之约而作

2006岁末最抓人眼球的新闻,无疑是顾雏军出庭受审。

在法庭上,顾雏军推翻了所有指控,坚称自己有功无罪。

而民间舆论对顾雏军也分裂为三类:一类认为顾雏军罪有应得;另一类认为顾雏军情有可原,只是做了政治牺牲品;还有一类则比较偏激,认为顾雏军是英雄。

那么,我们该如何评价顾雏军呢?

在我看来,顾雏军的罪错是铁板钉钉,异常清晰的。但是,顾雏军却以独特的方式,为转型中国做出了贡献。

拉开距离看,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顾中国改革史时,一定会感念顾雏军曾经的贡献。

 

顾雏军的罪错

顾雏军一向是既存规则的挑战者。

在他的开曼注册、香港上市的“格林柯尔”,就有虚构业绩、财务作假,混骗上市的先科。顾雏军曾经多次遭到负有证监责任的香港联交所的谴责。

顾雏军在格林柯尔问题上,利用其开曼注册、香港上市、大陆经营,香港证监部门很难跨辖区调查取证的特点,虚构销售与利润,事实都是确凿无疑的。(在本人2001年底所作《审视格林柯尔-科龙并购案》一文中有叙述,网上可以检索,这里不赘)

但是,我5年前帮顾雏军说的公道话,今天还要再重复一遍:顾雏军收购科龙是合法的,这跟格林柯尔是否涉嫌商业欺诈,是两回事。

顾雏军一回大陆施展拳脚,就遭遇误解。什么“空手套白狼”、“侵吞国有资产”之类的舆论指责,都是缺乏专业知识的媒体记者凭空想象的。顾雏军卖掉了一部分香港格林柯尔股票,获得三亿现金,再拿这个钱来买科龙股权,怎么能是空手套白狼呢?而科龙是乡镇企业,跟国资更是不沾边。

但是,顾雏军收购科龙确实是包藏祸心的,就像刘从梦作证时说的那样,是来赚科龙的钱、吸科龙的血。

这里举两个例子:

一是江西格林柯尔和江西科龙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江西格林柯尔的人事交际费用,全部入江西科龙的帐。

二是顾雏军入主科龙后,强迫科龙采购格林柯尔制冷剂。一般制冷剂也就10几元钱一公斤,而格林柯尔制冷剂却卖到135元一公斤。而没有试验证据或经验事实证明,格林柯尔制冷剂比其他制冷剂的技术性能更卓越。不仅如此,顾雏军入主科龙后,还把攫取利益的触手伸向服务商,强制性要求科龙在全国各地的加盟维修机构,购买格林柯尔制冷剂。导致科龙全国维修网点锐减三分之一。

许多媒体、民众,甚至是科龙股东都看不懂,为什么维权律师严义明死死盯住顾雏军?我来告诉你缘由吧。

科龙是上市公司,顾雏军占的股份,先是20%,后来增持到26%。而顾雏军在大陆注册的格林柯尔是顾的私人公司,即使是开曼注册、香港上市的格林柯尔,顾雏军的股份也在50%左右。因此,从财务角度说,科龙赚100元的可分配利润,顾雏军只能得到26元。而大陆格林柯尔赚100元可分配利润,却都是顾自己的。即使把利润挂到开曼注册的格林柯尔帐上,顾雏军还有50元的分配比例。因此,从财务角度看,顾雏军当然会为格林柯尔赚科龙的钱大开绿灯了。

顾雏军强迫科龙多花10几倍的价格龙购买格林柯尔制冷剂,强迫维修服务商购买格林柯尔制冷剂,导致科龙维修网点萎缩,使得科龙遭到侵害。科龙每损失100元,顾雏军却只需承担26·43元,而73·57元这个大头,却要由其它股东来承担。

最倒霉的是买了科龙股票的流通股东,即俗称的“股民”。当顾雏军把科龙的利益输送给格林柯尔时,他们全部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正在遭人蚕食或鲸吞。严义明就是要挑破这层帷幕。

不难想象,顾雏军的做法如果在美国这种法治健全、监管有力的资本市场,会引起一场超级大风暴,仅仅凭侵渔中小股东利益这一条,顾雏军就得丢失董事长一职,并要承担相应的司法制裁。而严义明费尽心机之后,却还是波澜不惊。这大概也映证了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是没有确立规则,至少还是一个博傻市场。

至于财报假帐、挪用资金之类指控,都是事实异常清晰的,顾雏军竟然一概否认,则又是一件非常搞笑的事了。

诚然,顾雏军所做的虚构业绩、挪用资金之类违规事实,在中国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总量一度达到580亿之多。所谓法不责众。

为什么是顾雏军?

这里边当然有政治因素。顾雏军的郎顾之争,顾雏军的媒体化生存,是自己把自己置于聚光灯下,最后踏上了不归路。

顾雏军之所以不顾基本规则,即使是在高层准备拿他开刀时,仍然高调如故,是认为自己手上有个特大筹码,那就是科龙有两三万员工,要动他,就要冒这两三万科龙员工丢失饭碗的政治风险。

但是,他偏偏不清楚,他早已经无意中陷入了一个更大的政治漩涡之中。他必须以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为他在政治上闯下的祸埋单。                                                                                

 

顾雏军的功绩

顾雏军以反派角色实现了对改革的正面贡献。

我们知道,在郎顾之争前,中国思想界、传媒界有个“不争论”禁区,改革具有先天正义性。“反改革”的帽子,虽然比不上30年前的“反革命”帽子那么沉重,但也决不是轻飘飘、无关痛痒的。

郎顾之争前,一方面是新自由主义者们垄断话语权,高谈阔论“效率”、市场化、产业化、私有化。另一方面,是地方官员与国企经理人之间的密室产权改革。

改革是必要的。但是在“不争论”前提下,改革的路径选择,改革成果谁享有,改革成本谁承担之类的问题,没法讨论,不能讨论。

在郎顾之争前期,新自由主义者们组成了一个庞大的阵容,要逐走郎咸平这头闯进瓷器店的公牛,但民间舆论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很快介入了进来。

是郎顾之争,终结了这种密室改革状态,也为后来以强调民生为特色的胡温新政做了舆论铺垫。

可以这样说,顾雏军以反派角色,启动了关于改革路径选择、改革成果享用与改革成本分担之类问题的大讨论,而这之前,这些问题都属于“不争论”禁区。

 

顾雏军对改革史的一大贡献,是对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起到了刺激作用。

中国司法体系是一个以“效率”为基本取向的大系统。为了效率,强调本来应该相互制衡并形成纠错机制的公、检、法三者的联合办案;为了效率,司法体系在方法论上的基本政策,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通过高压,让嫌疑人自证其罪。

顾雏军在法庭上推翻所有指控,固然滑稽可笑,增加了公诉人和审判员的司法难度,但是积极意义却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的司法体系必须改革,不能让嫌疑人自证其罪,必须追求程序正义。

顾雏军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提出,要审判作为自然人的顾雏军,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先审理科龙,在司法判决法人犯罪后,再来审理自然人犯罪。看似刁难,这一条确实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司法的程序正义必须得到体现。

 

随着海信对科龙的“零成本收购”(周厚健语),顾雏军的财富故事已经终结。

我认识、了解科龙时,科龙还是一个年销售额只有2个亿的,叫做“广东珠江冰箱厂”的乡镇企业。我也把科龙作为个案来跟踪研究过,与研究科龙的证券分析师、长期跟科龙新闻的媒体记者多有交流。总的来说,顾雏军是个有事业心的企业家,但是,顾雏军也是一个蔑视规则的冒险家。

顾雏军本来可以调整行为模式,争取外脑的智慧支持,选择自保的。但是,顾雏军选择了激烈的对抗模式。也因此,顾雏军留给我们一个非常大的理性思考空间,让我们去审视改革史、审视资本市场、审视企业经营环境、探讨企业家的财产安全与人身自由之类大问题。

(作者朱志砺系资深企业战略咨询师、企业家安全顾问)

发表在《凤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