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录:建设部当为房价引咎问责第一人
以建设部为首的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结构 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提到,把调整结构控制房价纳入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对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而且,监察部的加入表明了问责要动真格的坚决态度。 果然如此的话,这于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别是百姓实现安居梦想当然是大好的事情。
对地方城市的问责,当然是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不过,“擒龙要擒王”,中国的房地产业搞到如今的这种局面,难道作为主管部门的建设部能脱干系吗?像松花江因中石化的污染使环保局长解振华辞职,房价的怨声载道几乎危及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其影响之大、其祸患之严重,已经远远超过了松花江污染事件,建设部就一点内省的意思也没有吗?难道过错都是下面和旁人的,自己总是一贯正确的?
回想近五年来的过程,从国家级行政部门讲,力挺房价者是谁?自2002年第二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房地产“存在调整的可能”观点开始,中间经过2003年6月人民银行121号文件、2004年2月银监会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以及随后4月份的加息,建设部出于“维护”所主管行业的业绩目的(其实质与地方城市的“GDP崇拜”没什么区别),一直在与央行博弈,极力托市。其明证之一,就是121号文件出台后,通过部里组织的一个开发商座谈会托词促成18号文件的出台,用开发商任志强的话说,18号文抵消了121号文件的作用,使调控夭折。今天这一幕正在重演,请看下面的报道: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一个针对房产调控“国六条”的部际联席会议上周在京召开。建设部汇报了收集到的开发商意见。据透露,开发商对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意见最强烈,普遍认为是“一刀切”,执行起来较为困难。一位广东的开发商称,这一规定缺乏缓冲期,将会使企业蒙受损失。目前,各省市开发商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已由建设部房地产司汇总。
这里先不去讨论90平方米套型的问题,且看建设部在听取开发商意见上的雷厉风行,甚至颇有惟命是从/俯首帖耳的姿态。反映情况是应该的,问题是要全面客观的反映,如果只是一面之词,就令人怀疑其动机了。为什么仅仅“汇报了收集到的开发商的意见”,而没有见到老百姓的反映?居民对房价的意见已经很久、很强烈了,迄今还没见到建设部如此的“雷厉风行”的收集反映。
够了,不用什么表白了。什么地价造成了房价上涨的“一地鸡毛”的争论,什么地方政府的“逆调节”,在笔者看来都是次要的、第二位的矛盾,首当其冲的是国家第一主管部门的工作导向和工作实效。试想,如果建设部真正的配合近五年来央行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正确的调控措施,而不是为了一己部门的利益,中国房地产尤其是住宅业不会闹成今天的局面。从稍远的时间讲,一个明确的、权威的、科学的中国房地产产业政策以及其中的非常重要的住宅政策,到底在那里?难道房地产特别是其中的住宅业只是扩大内需的功能吗?“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误了事,才怪呢。
综上所述,难道建设部不应当成为房价引咎问责的第一人吗?
(文责自负,引用说明/2006-06-12)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